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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文艺雅俗的共同旨归

时间:2013年06月0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苏妮娜

  雅和俗并不是衡量文艺作品价值高低的绝对化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人们对文艺作品的审美情趣的相对性评价。作为美学范畴的“雅”或“俗”,其内涵并不仅仅停留在审美风格与艺术取向上,或者说,审美风格和艺术取向也从来不仅仅是艺术内部的事,而是飘扬在时代文化风潮中的一面彩旗。“雅”“俗”各自所统摄的内涵和外延,都需要放在一个时代的文化情境中去解读。伴随着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文艺加速大众化和通俗化,文艺或者文艺人对雅俗问题的争论此起彼伏、甚为热闹。

  对于艺术,“雅”与“俗”或许只是定位和呈现方式的不同,并没有价值的高下之别。在一个时代是大俗之物,也许经过时间的淘洗,竟变成了另一个时代的大雅之物。比如昆曲,如今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视作民族文化形式的精华,是“雅”的,但当初它作为地方戏而流行一时,无疑被归为“俗”文化之列。《诗经》分为风、雅、颂,不是按照所谓的艺术水准的高下来划分的,而是按照诗歌自身的性质、风格和功能来划分的。不可否认,无论来自士大夫的“雅”,还是庙堂之上的“颂”,都很难说在艺术感染力上超过来自民间的“风”。

  “俗”和“雅”主要区别在于一个艺术作品呈现或者欣赏的入口高低。“通俗”的文艺作品往往入口比较低,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高雅”艺术往往入口比较高,需要有比较专业的艺术接受力才能懂得欣赏。决定一个艺术作品的品质高低,并不在于这个入口的高低,往往主要是看作品的出口高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当今时代,人人都有追求高雅艺术和通俗艺术的权利,只要这些艺术的内在品质饱含了赞扬真善美、弘扬人间正气的“正能量”,都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扶持。

  最近几年,人们对雅俗的争论和担忧的关键,也是因为一些大众文艺作品,打着“俗”文化的招牌,假借创新之名,笃信娱乐至上、“一俗到底”、挑战底线的创作心态,迎合了一部分人低俗的审美情趣和品位,导致整体文艺审美理想的沦丧。有人把艺术形式上的“俗”和文化心态追求上的“低俗”等同起来,把“低俗”当个性,降低了俗文化本来的文化价值和艺术品位,使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的品位不断下滑,引起社会普遍担忧。特别是在影视等大众艺术领域,作品的故事常常借用爱情、成功、青春、奋斗等元素贩卖一种功利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对这种价值观的传播和塑型不遗余力,对于奋斗或追求成功过程中遇到的人生困境加以刻意回避和矫饰,制造虚假的“青春梦想”,不承载人类更高的精神追求和人文关怀,满足于视觉感官和精神刺激,把艺术当成电子游戏的替代品或者减压排毒的“小玩意”。这不仅是对艺术价值本身的窄化和矮化,同时也是对审美需求的敷衍和对精神懒惰的无限迁就,给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年造成一种错误的价值引导,这是十分可怕的。

  当下,不少人对于以娱乐为中心的所谓“通俗”艺术的追求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过度娱乐化倾向比较严重,那些承担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高雅”艺术则举步维艰,正在经受着市场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双重考验。我们不应该把雅和俗简单对立起来,而应该从雅俗背后认真考量艺术作品蕴含的“正能量”,超越形式上的雅俗之相,让艺术为我们的梦想插上腾飞的翅膀。

  (作者系辽宁省文联《艺术广角》编辑、全国中青年文艺评论家高研班学员)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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