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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疾未除,又患新病——当下艺术品市场透视

时间:2013年05月2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钱念孙

  艺术品市场经历持续多年的火爆增长以后,2012年骤然降温,甚至可说遭遇了寒流。日前,国家商务部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联合公布的《2012年拍卖行业经营状况报告》披露:受经济发展大环境和艺术品市场不规范等多重因素影响,2012年艺术品拍卖成交总额大幅度下滑,比去年同期下降一半还多,仅为2011年拍卖总额的48.47%。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共举办文物艺术品拍卖会2009个专场,成交额279.98亿元。与2011年相比,拍卖场次基本相当,但成交额下滑51.53%。不过,这还不是当下艺术品市场面临的最主要的难题,比这严重得多也棘手得多的窘境是:宿疾未除,又患新病。所谓“宿疾”,主要指赝品横行、假拍成风、价格虚高等,对此笔者曾有《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火爆与隐忧》一文加以评述,此不复赘。这里主要谈谈艺术品市场近几年流行的“新病”,或者说新的疑难杂症。 

  迟付乃至拒付成交款,

  是艺术品拍卖市场感染的难以治愈的顽症

  如果说,赝品横行、假拍成风、价格虚高等是艺术品市场臃肿虚胖肌体里久治不愈的宿疾,那么,在资金紧张、成交额骤降的情势下,迟付乃至根本拒付成交款,则是艺术品拍卖市场感染的新的难以治愈的顽症。

  按照国家商务部2010年颁布的《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全国拍卖企业每月初必须在国家商务部的“全国拍卖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数据上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负责对各拍卖企业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监督、催报、核对和分析,每年整理推出一份数据比较客观真实的专项统计,即“拍卖市场统计年报”。由于各拍卖企业在拍卖后都有一定的延期付款时限,艺术品拍卖交易的年报数据一般都要滞后半年甚至一年才能统计完成。2012年岁末,国家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联合发布《2011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显示:虽然2011年艺术品拍卖的成交额确为以前公布的553.53亿元,但截至该年“统计年报”最终填报日2012年4月15日,2011年成交拍品实际完成结算交割的金额仅为285.90亿元,只是略微超过成交额的一半。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相当比例的迟付乃至拒付现象,已是屡见不鲜的事实。

  审视艺术品拍卖成交品结款率偏低现象,可以发现,尤以高价拍品首当其冲。《2011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显示,2011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的拍品共581件(套),成交款总额为136.25亿元;可迟至2012年4月15日,已经实际完成结算的拍品只有261件(套),交割货款为51.50亿元,最终完成结算的数量和金额,仅占成交拍品数量和金额的44.92%与37.80%。2011年最为轰动的拍品,无疑首推中国嘉德春拍落槌的齐白石《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它以总成交款4.255亿元的天价,不仅创下齐白石作品最高成交纪录,也刷新了中国近现代书画全球成交纪录。然而,在2011年“统计年报”中,该拍品却被显示为“未结算”。这就是说,这件拍品直到落槌一年后的2012年4月15日,买家仍然未付款。卖家刘益谦曾为自己将这幅有争议作品拍出天价而颇感得意,到2012年9月他也略带几分沮丧地公开表示“至今尚未收到一分钱”。与此遭际同样命运的高价拍品还有不少,如落槌价1.69亿元的齐白石《山水册》,落槌价8000万元的齐白石《花鸟四屏》,而以2.3亿元成交的傅抱石《毛泽东诗意册页》,也陷入未完全结算的泥沼。

  艺术品份额交易无异于给艺术品市场

  注射让人飘飘欲仙却危害生命的海洛因

  如果说,市场萎缩和迟付、拒付已经使众多艺术品拍卖公司脸色蜡黄、萎靡不振,那么,以艺术品投资名目衍生出的某些金融产品,则无异于给艺术品市场注射了飘飘欲仙却危及生命的海洛因。表面看来,以艺术品投资名目设计的某些金融产品曾使某些画作爆出难以思议的高价,实际上其中包孕着极大的风险。一些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简称“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份额交易等,就是其典型代表。

  始于天津的文交所,曾爆炒两位当地画家,并以不限人数的份额化方式发售其作品,使其作品的价格炒得超过了张大千、齐白石、徐悲鸿等一流名家。这一离奇的赢利模式迅速蔓延全国,各地文交所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并争先恐后开发艺术品份额资产包,将选定的画家作品分拆为许多份额,像交易股票一样加以买卖,资金运作方式是“T+0”,交易异常火爆,选定作品的价格多半也越炒越高。其实,艺术品与股票不同,它背后没有相应的公司实体支撑,更没有送股、转股、配股和现金分红。艺术品份额投资的收益,只能来源于买卖交易中产生的差价,这就决定了只有低买高卖才能获取利润。谁能保证文交所交易的每一件作品都低买高卖呢?一旦买了某件艺术品份额的不同买家要卖出自己的份额,谁能保证他们如愿变现呢?更何况“T+0”这种已被中国内地股票市场禁止的交易模式,用之于艺术品份额交易无疑会变本加厉地放大市场风险,使其变成一种新的击鼓传花的游戏,最终花落谁家,多半会落入血本无归的厄运。道理很简单,一件艺术品经过文交所包装宣传,并被拆分为若干乃至诸多份额后,价格必然脱离其原有价值而变得越来越高,而这种明显高出其实际价值的作品是很难卖出变现的。投资者作为这场资本游戏中最为被动的一方,购入份额后不是陷入“被深套”,就是陷入“要不要割肉”的痛苦中,真正能将份额卖出而赚钱者,不过是将危机转移到了下家。

  有人认为:文交所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艺术品市场的创新成果,是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结合的积极探索,值得肯定。其实,这种艺术品交易模式,诱导收藏投资者过度炒作艺术品份额,不仅给艺术品市场带来极大风险,而且把交易风险无限度地转嫁到投资者身上,无疑会阻碍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至于这种过度投机的交易模式本身就是对艺术的亵渎,自是不言而喻的。好在2011年11月国务院及时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要求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必须遵循5个“不得”: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里强调不得“等额拆分”、“集中竞价”、“持续挂牌交易”、“T﹢0实时交易”、“不限权益持有人”等等,正是国内众多文交所强力推行的。如此禁令一下,对文交所交易无异于釜底抽薪,艺术品份额市值自然连遭暴跌。

  面对禁令,尽管也有像天津文交所这样表示要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创新成果,并宣称已经向专利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但大部分文交所都不同程度地做了调整和整顿。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对所有的交易品种进行停牌处理,并与投资人商量善后办法;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终止艺术品资产组合的发行和上市工作;湖南和陕西的文交所则采取措施,向艺术品份额投资者退还资金。不少刚刚开张或积极张罗准备开张的文交所,面对禁令则感到茫然。一方面,这些操盘者不得也不敢明目张胆违反国家规定,另一方面又观望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期待出现转机,以求东山再起,大捞一票。

  艺术品基金入场虽然取得骄人的业绩,

  但过度投机性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市场震荡

  如果说,前几年一些财大气粗的机构信托基金进入艺术品市场有力推动了拍卖市场的繁荣和艺术品价格的猛涨,那么,这种以艺术品信托为主的“艺术品基金”入场则仿佛体育竞赛沾染了兴奋剂,虽然一时取得令人惊叹的骄人业绩,但由于过度投机性,终将难免引起市场震荡的后患。

  艺术品市场过去主要是行家、爱好者的收藏市场,规模较小。2004年后,一些富人加入收藏队伍,他们对艺术品未必深入了解及爱好,只是把艺术品当作投资产品经营,艺术品价格由此迅速上涨,拍卖市场也日趋火爆。这种情况到2009年又有新的变化,就是不仅富人步入拍卖市场,而且一些组织机构和基金也接踵而至了。如果说,以前的艺术品价格和金融市场的关系不大,市场还属于收藏型市场;那么随着富豪们的进入,特别是组织机构和基金的进入,把拍卖艺术品完全作为投资行为,艺术品与金融市场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市场也越来越呈现云谲波诡的复杂状况。金融市场的资金进入艺术品市场,从好的方面说,可以大幅提升艺术品的价格,2009年至2011年单件书画作品拍卖价格接二连三超过亿元,以至人们惊呼“亿元时代”的突如其来;从不好的方面说,就是会出现艺术品价值与价格的严重错位,包括画家、藏家、投资人的意识错位和行为错位,同时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都陡然增大了。多年来,艺术品拍卖的价格基本以年均20%到30%的速度增长,自机构基金入场后,价格如脱缰的野马,一下奔到前所未有的高位。拍卖市场许多天价拍品,往往最终都落到机构基金和信托手里,自然面临下一步谁来接盘的问题。如果没有人接盘,艺术品市场无疑会出现大起大落。

  2009年6月至2012年12月,国投信托、吉林信托等19家信托公司发行艺术品等投资产品73款以上,基金规模约72.06亿元。2012年下半年,随着艺术品市场持续下滑,不仅投入资本锐减,而且部分产品临近兑付期,不得不忍痛“割肉”出货。2012年10月9日,香港苏富比秋拍,清代《张照草书〈韩愈石鼓歌手卷〉》以7010万港币成交,而这件作品2010年10月7日在香港苏富比秋拍的成交额为9026万港币。不算资金成本、利率及通货膨胀率,这件作品账面亏损即高达2016万港币(约合人民币1649.75万元)。悲惨的一幕随后再现,2012年10月28日中国嘉德以2300万元拍出康熙横幅行书《笃志经学并四十名臣诗》,而该作2010年6月3日在北京保利的成交价为3360万元,账面亏损也高达1060万元。

  冷酷的市场并不随人们的意愿而转移,我们最不希望出现的问题已经出现,并且仅仅是开始。2013年还将有29款艺术品基金产品到期需要兑付,规模为26.42亿元——上半年10款,规模为8.8亿元;下半年19款,规模为17.62亿元。按照现在的行情,我们有理由担心基金是否能够全额兑付给投资者,若想全额兑付,这笔钱从哪儿来?如果通过拍卖出货变现,必然赔本“割肉”,而且可能赔得惨不忍睹,这又将导致市场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 

  艺术品市场疾病丛生,

  与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和不规范、入场者过度投机乃至铤而走险密切相关

  艺术品市场为什么会陷入宿疾未除又患新病的窘境?从客观外部环境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艺术品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和不规范,当然是不可忽视的缘由;从主观内部原因看,许多入场者(包括买家、卖家和拍卖行等中间商)怀有强烈的投机欲望,企图一夜暴富或一票暴富,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乃至坑蒙拐骗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艺术品市场疾病缠身的根由。

  如迟付或拒付成交款,当然不排除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周转困难所致一时难以付款的情况;但往往也与缺乏诚信和社会责任感、举牌后嫌价格太高而反悔相联系;深为人们诟病的“关联交易”,在迟付和拒付中也占不小比例。所谓“关联交易”,即买家举牌后根本没有打算及时付款,是钻拍卖公司有一定付款期限的空当,企图很快找到下家接手,再用转手下家得到的资金来付款并赚钱。无疑,这是一个无比美好的“空手套白狼”的营销设计,但问题是一旦套不到“白狼”,也就是说找不到下家接手,则必然构成拒付,甚至可以说是恶意拒付。

  对于迟付和拒付现象,人们自然可以通过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但现行法律对迟付、拒付行为的处罚只是隔靴搔痒,对违约者并不具有真正的震慑作用。我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价款。如此低廉的违约成本,无疑也是导致迟付、拒付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相比之下,西方国家对类似行为的惩罚则严重得多。如法国《刑法》第313条第6款规定,参加竞拍而最终拒绝付款者,判处2.25万欧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

  既然诉诸法律麻烦且难以最终解决问题,拍卖公司不能也不会坐以待毙,只能起而行动,另谋良策。中国嘉德2012年4月宣布,从2012年5月起试行“嘉德注册客户计划”,即在嘉德办理过竞买手续并按时付款结算的客户,可以成为嘉德注册客户,有权向嘉德推荐新客户并享受豁免保证金的服务;而未办理过竞买登记手续的客户,则要由注册客户书面推荐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需要交纳双倍保证金。国际两大拍卖公司苏富比和佳士得,在中国买家集中的香港拍场上,则推出了提高保证金数额、对高价拍品的竞拍人进行更严格审核及交纳高额保证金等措施。此做法被国内多家拍卖公司所仿效,虽然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就诊治迟付、拒付顽疾而言,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提高成交拍品的结款率,仍是当下众多拍卖公司亟待解决的头痛棘手之事。

  总而言之,艺术品市场乱象丛生与这些年市场本身过热乃至疯狂有关。马克思早说过,资本一旦遇到利润就会蠢蠢欲动: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会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艺术品市场出现种种揠苗助长、饮鸩止渴、偷梁换柱、走火入魔等怪现状,无不与从中可投机取巧获取高额利润息息相关。现在随着经济走势的调整下滑,艺术品市场明显降温,基金开始纷纷出货,资本也呈现离场迹象,亿元现象已寥若晨星,天价难再,市场正逐步恢复喧嚣后的平静。在此情景下,原来被资本边缘化的收藏家重新返场,拍品多在估价区间或合理价位成交,市场慢慢回归常态。也许,一个健康的艺术品市场,除了需要诚信品格、行业规范和法律监管外,更需要一个成熟稳健的常态状态——这种状态既不亢奋癫狂,又不萎靡消沉,本身就能抵御和防治不少细菌、病毒与病灶。

(编辑: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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