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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维权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时间:2012年08月1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开展维权工作的状况,听取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对权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七月三十一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在京召开维权工作座谈会,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李前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文艺家协会维权工作负责人、维权一线工作干部参加座谈会。会议由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主任刘晓霞主持。本报现摘登部分座谈会发言。 ——编者 

推动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创作繁荣发展

李前光(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

  同志们:

  维护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赋予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刚刚成立的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九次文代会精神,深入了解文联系统各文艺家协会开展维权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大家对中国文联开展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在座的各位或是各文艺家协会维权工作的负责同志,或是长期奋战在维权一线的工作人员,首先,我代表文联党组对各位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接下来的座谈中,希望大家踊跃发言、畅所欲言。在这里,我先谈几点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充分认识加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权益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中国文联的一项光荣使命。2001年,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中国文联“增加维护团体会员、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职责”。据此,在2006年11月召开的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新修订的文联章程也增加了相应的内容,明确提出“中国文联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国文联自成立以来首次把为文艺家维权的内容写入章程。第七次文代会到第九次文代会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都明确提出,要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中国文联加强维权工作,不仅是适应文艺工作发展形势的需要,更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中国文联的一项光荣使命。

  加强权益保护工作,是中国文联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扩大影响的良好契机。中国文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就是联络、协调、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文联如何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好务,关乎中国文联建设和发展根本大计。权益保护工作不仅具有直接和现实的意义,还具有战略性的和长远的历史意义。丢掉了维权,就会丢掉协会和文联的组织领导作用。抓住了维权,便可以使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伸张和保护,使他们的著作权利益最大化,便可以有力地彰显中国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文艺界人民团体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中国文联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扩大影响力,从而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广大文艺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决跟党走,坚定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

  加强权益保护工作,是中国文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文艺创作是复杂的创造性劳动,投入的是智力资源,产出的是受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文艺作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在文学艺术领域,就是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就是要维护作为创作主体的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著作权益。当前,中国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维权工作的重点就是维护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著作权。只有把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著作权维护好、实现好,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整个文艺界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贡献。

  二、牢牢把握加强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利契机

  一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九次文代会的召开为契机。2011年,是我国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九次文代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阐明了新时期文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向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了殷切期望,也为今后一个时期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促进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服务、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工作的切入点,加强文联系统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成立和完善文联系统维权工作整体格局为契机。权益保护是文联团结和凝聚艺术家的重要纽带之一。5月22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文联机关调整内设机构,设立权益保护部,这是中国文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九次文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设立权益保护部,就是为了进一步保护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更好地维护文艺家的合法权益,对于完善文联工作整体格局,推动文联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年来,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权益保护工作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权益保护部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文联面向文艺家维权工作的全面展开。下一步,各协会要以完善文联整体维权工作格局为契机,在以文联权益保护部为主体的工作框架下,研究调整机构设置。对于已批准成立的各艺术门类艺术中心,也可以作为协会会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推动文联系统和各艺术门类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序、创新开展。

  三是以《著作权法》修订和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为契机。1990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规则的比较完整的著作权法律体系。至今为止,《著作权法》已经经历了两次修订,2011年,国务院启动第三次修订工作。今天下午,应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的要求,权益保护部还将召集各文艺家协会的代表参加《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的征求意见会,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的负责人将出席会议,再次听取各位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参与法律制度建设,代表文艺家建言献策,一方面是文联作为人民团体的一个基本职责,更是权益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参与权益保护社会机制建设和司法难题破解,也是文联权益保护工作争取话语权、发挥影响力的着力点。我们要充分以此次《著作权法》修改为契机,在制度建设层面上争取话语权,推动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权益保护工作需要把握的原则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权益保护工作是文联工作的重要方面和有机组成。权益保护工作只有自觉融入文联工作的大局,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才能找到应有的位置,实现应有的价值,不断促进权益保护工作发展壮大,从而更好地维护艺术家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文联联系艺术家的纽带作用,更好地增强文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文联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文联组织是人民团体,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公益性和群众性。加强文联的权益保护工作,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为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拓宽服务渠道,牢固树立以会员为本的思想,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切实把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必须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对这一点的认识日益深刻。遵守法纪,依法办事,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神圣准则。加强权益保护工作,更要严格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运用法律的武器依法依规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加强权益保护工作是增强中国文联在文艺界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扩大影响的良好契机。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九次文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文联领导同志对权益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权益保护工作,加强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建设,为进一步增强中国文联在文艺界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本文系李前光在维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略有删节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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