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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影音版权保护:网络资源免费概念需扭转

时间:2012年07月03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于 帆

3D版《泰坦尼克号》中使用的毕加索的画作《阿维尼翁的姑娘们》

  最近,热播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的海报中一幅腊肉山水的形象被指涉嫌抄袭广东画家许钦松的作品《岭云带雨》。无独有偶,前不久在影迷心中引发怀旧狂潮的好莱坞影片3D版《泰坦尼克号》也因影片未经授权使用了毕加索的画作《阿维尼翁的姑娘们》遭到美国艺术家版权协会的起诉。类似这样的侵权行为,在影视行业不在少数,还有诸如编剧著作权纠纷等案件。而在音乐行业,由于互联网取代传统唱片业成为音乐最主要的传播载体,盗版侵权大行其道。在数字环境下,影视、音乐产业更加渴望得到法律的保护。日前,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的“国际影视、音乐版权论坛”上,业内专家针对互联网和多媒体影音技术发展时代中影音传播所面临的版权保护方面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探讨。

  版权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驱动力

  继无线广播电视之后,相继出现了互联网宽带、移动信息网络等各种新的数字化视听的载体,数字技术的大力发展为版权的分享和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方式。但由于复制成本低,网络几乎成为了“免费”的代名词,同时在这个数字时代,网络技术也削弱了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实际上,这对于传统版权授权模式提出了挑战,然而不可否认,版权保护是当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驱动力。正如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所说:“影视和音乐的创作、生产、复制、交易和传播都与版权密切相关,一方面,版权激励了优秀的影视和音乐作品的产生;另一方面,版权作为产业化的成果具有财富的属性,产品的属性和高附加值。因此,版权是影视产业和音乐产业的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影视和音乐作品推向市场的过程,就是版权进行交易的过程,良好的版权制度将为影视和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论坛上,国际唱片业协会的执行总裁Francis Moore对中国《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她认为,修订之后的《著作权法》将会对中国的音乐人以及音乐产业有着重大意义。“中国音乐人能够以与世界统一的标准令自己的作品更好地走向世界,而音乐作品获得的利润将使投资公司得到很好的回报,促进音乐产业良好的发展。” Francis Moore说。相对于影视产业来说,加拿大狮门电影公司董事会成员Arthur Evrensel则认为,良好的版权保护将会使中国观众获得更多的观看选择,目前中国电影更多依赖影院的票房收入,而版权产业的发展将会使更多的电影通过多媒体平台播出。“版权保护工作能帮助影视制作者成为更好的讲故事的人,并帮助他们拍出更好的作品。版权保护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非常重要。”

  不同的传播平台都对盗版说“NO”

  其实,数字时代影视、音乐版权保护早已成为新媒体及传统相关行业发展需要突破的瓶颈,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盗版侵权猖獗,严重损害了生产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利益,也成为中国融入国际的一大障碍。近日导演冯小刚在第十五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批评中国的电影盗版现象,称这样的现象同时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对此,美国电影协会亚太区总裁艾里善表示:“所有内容的创造者都应该得到薪水。”论坛上,他对与中国合作打击网上盗版的效果表示满意,同时他对近些年来中国在影视、音乐版权保护工作上的成绩表示赞许。

  作为电影、音乐等版权作品的新兴传播应用者,视频网站成为本届版博会的焦点之一。2011年中国在线视频行业规模62.7亿元,同比增长99.9%。主流视频网站的正版率尽管有很大提高,但目前这个数字仍然只有76%。相比之下,爱奇艺单月覆盖用户达2.3亿,这些用户每月在爱奇艺上的观看总时长达400亿分钟,对此爱奇艺运营副总裁耿晓华表示:“爱奇艺的每一秒内容都有合法版权。”同时,耿晓华认为,互联网可以成为版权内容的传播平台并获得合理的商业收益。

  作为传统媒体,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总经理马润生在论坛上介绍了中央电视台在影视节目版权交易方面的新探索。由于中央电视台拥有丰富的影视节目资源,因此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的交易平台依托上万小时的节目总存,将服务于全国各省区市的传媒行业。同时将顺应国际化媒体需求,支持多语种,并形成在线节目配译技术,支持远程片花浏览,达到对节目的国际传播以及文化深层次开发。马润生提到了这一交易平台的有效版权保护技术,即采用视频技术、数字认证技术、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技术等,使版权管理和版权保护有效地进行。

  一直致力于正版音乐下载的TOP100巨鲸音乐CEO陈戈在论坛上呼吁大家到巨鲸音乐网和谷歌音乐频道去进行免费的正版音乐下载和试听,“因为我们的每一分广告的营收都会分给唱片公司和版权所有人,这是非常重要的。” 据国际唱片业协会在此次版博会上发布的《2012数字音乐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2011年音乐产业数字收入增加了8%,达52亿美元左右——这是2004年开始有记录以来年平均增长第一次提高。而在中国,超过70%的销售收入都来自数字市场。据国际唱片业协会统计,数字音乐业务目前已覆盖全球,其中中国以71%的比例排在第一。虽然音乐产业曙光初现,但并不意味着已经摆脱盗版困扰。报告显示,全球仍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互联网用户经常访问未经许可的音乐网站,可见打击盗版任重而道远。

  版权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可否认,中国近些年来在打击盗版、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正如Arthur Evrensel在介绍加拿大版权保护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时所说的那样,我们的立法永远滞后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同样在执法方面,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此,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论坛上向大家介绍了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的情况,他表示,在整个修法过程中,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对权利人尊重的原则,将普遍增加权利内容,进一步增强保护力度。同时,王自强表示,从法律草案转化为现实,还需要社会的广泛共识,还需要得到国际协会的广泛支持,使尊重著作权的理念变成现实的法律规定。良好的版权环境,同时需要文化各行业的合作以及民众版权保护意识的提高。

  谈到未来影视产业面临的版权保护问题,耿晓华认为,从整个文化产业大的范围上来说,其实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版权方、播出方、广告客户,还有用户,都需要改变以往对互联网资源免费的概念。政府一方面需要加大对正版的宣传,另外要加强对盗版的打击力度。艾里善以美国电影协会版权管理的实践经验给出建议,如何令内容所有者根据自身所面临的行业现状获得成功的版权管理和保护模式,这一点非常重要。同时他认为,必须要让网络用户具备这样的理念,就是下载作品需要付费。

  而针对数字时代,音乐产业如何更健康的发展问题,陈戈表示,唱片工业与互联网企业之间应该建立统一的游戏规则,无论是广告的营收、音乐的媒体模式以及收益的分配,都需要建立一种标准。陈戈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版权制度非常重要的环节,尽管它在版权管理方面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这样的版权保护工作,开始比没有开始要强。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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