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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报]“渠道为王”的前提是“内容为王”

时间:2012年05月25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李博

  5月21日,万达集团与美国AMC院线集团签署并购协议,获得后者100%的股权,由此同时坐拥亚洲最大的电影院线和世界第二大的电影院线。此消息一出,一些业内人士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各种媒体发出阵阵欢呼之声,有的说“华语电影要改变在北美的市场现状,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就在于购买美国院线”,还有的说“地球人挡不住万达称霸世界影坛的脚步了”,凡此种种,大都认为万达并购拥有两亿人次年观影量(2011年数据)的AMC后,国产电影将有机会大规模进军美国电影放映市场,中国电影的海外影响力也将藉此大幅提升。

  作为中国企业控股的全球性院线,AMC的确将被刻上深深的中国烙印。然而万达院线副总经理张国华已明确表示:被万达并购后,AMC只会更换股东和老板,但不会更换管理团队。也就是说,日后AMC院线的主要管理者仍将是一批金发碧眼的洋人,他们对于中国电影的了解并不会比国外资本控制的电影院线经营者多多少。此外,遥想1989年,“电影小国”日本的索尼公司收购了“电影大国”美国的哥伦比亚公司,但23年间从未投拍过哪怕一部日本题材电影,更充分说明了在文化产业领域,不能简单地将资本变动与内容生产直接挂钩。

  有人反驳说,中国股东的意志是能够影响国外经营团队的,但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表态却实实在在地给此类观点浇了盆冷水:“我是一个商人,做任何投资都是出于商业考虑。”据王健林透露,万达集团在并购过程中所有的合同谈判及附加文件中都未曾提及利用AMC的渠道在美国推广中国电影一事。很显然,通过并购国外主流院线来大幅度增加国产电影的海外发行量,就目前来看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王健林在并购AMC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这样表示,“中国电影之所以不能‘走出去’,不完全是渠道因素。如果中国能拍出《阿凡达》,可能早就‘走出去’了。”

  的确,如果中国每年都能生产出几部诸如《复仇者联盟》《碟中谍4》这样高质量的商业大片、几部《艺术家》《铁娘子》这样的艺术电影佳作,那么不管中国控股、美国控股还是法国控股的院线,都会争先恐后地发行中国电影;反之,如果国产片本身的质量乏善可陈,那么哪怕所有的国外主流院线都由中国商人控股,中国电影也不可能真正实现“走出去”。

  电影就是这么简单,“渠道为王”的前提是“内容为王”。只有影片本身的质量过硬,才有可能通过渠道的因素提升该片的海外票房与国际影响力。中国电影人先别急着为万达集团“吞并”AMC院线而欢呼雀跃,因为我们只有先将自己影片的水平“提上去”,才能真正谈及如何行之有效地“走出去”。

  当然,从长远来看这次行动会对中国电影的发展有所裨益,将会在中国真正成长为电影强国之日为一大批高质量的国产电影提供优良而快捷的播出平台。在高质量的中国电影与高质量的外国电影之间,由万达控股的AMC院线理应会更多地支持前者。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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