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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麟:中国当代美术的价值标准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

  任何国家与民族的文化艺术都有产生于本土历史发展的价值标准。这种民族审美观确定了其文化艺术发展的取向及在人类文明史上的地位。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艺术如果没有鲜明的地域、民族特征,就没有生命力,就没有作为一个独立文化体系的价值。

  中国当代美术的价值标准如何确立,其文化特征是什么,是中国美术在新世纪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历史:东西方文化体系及价值标准的区别

  东西方两大文明在人类思想史上的贡献及达到的高峰是不辩的事实,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人类的祖先在“物质”和“科技”很不发达的远古,就创造了相对独立的、有鲜明文化特征的东、西方文明,并且由这种文明派生的文化精神一直影响至今。从一开始,人类的这两大文明就存在着价值标准各异的特征,这种价值标准和文化特征引导着两大文明朝着不同的发展方向演变,演变的结果,形成了人类思想文明史的重要部分——东、西方两大思想体系和文化体系。

  这种产生于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现象值得我们研究。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明源于自身对生命和大自然的认识,并由此产生了艺术、宗教、哲学、文化、科技等。而不同生存环境的人类对自然与生命的认识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就导致了其艺术、宗教、哲学、文化、科技等文明发展的差异。东方农业文明产生的对自然的崇拜和亲和,对生命和宇宙的形而上的认识使得它的哲学思想更多地追求生命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也就是“天人合一”的观念。而西方狩猎文明更注重从征服自然中获取生存的条件,这种与自然抗衡、对生命与宇宙形而下的认识使得它的哲学思想更关注对物质世界的认识。东方的先哲以自己的智慧体验着生命及其精神,超越物质世界去感悟精神世界及宇宙空间,在宏观和本质的把握中认识生命;西方的圣人却在观察及认识生命的过程,他们希望在物质的结构中了解生命的奥秘,从可感触的认识中和微观的研究中认识生命。两个相反方向的认识及取向,导致了文化的差异。“道生万物”而造“乾坤”生“阴阳”,“天人合一”“生命不灭”“一叶见宇宙”的观念使东方产生了“大象无形”“大色无彩”“大道无法”“明心见性”“气韵生动”的“写意”的审美观,艺术重抒“胸臆”而弃描“物象”,认为形而上的精神世界是人类认识生命的最高境界,因而就产生了抽象的书法艺术和中国画艺术,而注重对物质世界研究的西方即产生了以描绘物象形态为主要目的的油画等艺术。东方艺术重写意而西方艺术重写实;于“似与不似”之间追求“神似”的审美境界是东方艺术的审美特征;在运用解剖及光学等科学的原理下,西方艺术在再现物象的同时更重视理法的规范和强调“形似”。一个关注“人”,一个关注“物”,一个重“意”,一个重“理”,这就是东西方哲学体系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的审美观念。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审美观有不同的审美价值,其各自也有不同的审美标准,这两种审美标准完全确立在各自不同的哲学思想上。正是这种产生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审美特征使得东西方艺术有了不可取代的价值。

  这就得出一个结论,任何民族的文化艺术,必须有其鲜明的文化特征,否则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及意义。

  二、现状:文化与世界“接轨”的误区

  近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一个提法遍及中国,就是“与世界接轨”。在这个趋势下,文化艺术领域也流行“接轨”,人们似乎不“接轨”就跟不上“世界潮流”。比如在美术领域,我们所理解的接轨可能就是参加了国外“××双年展”,或被国外某些展览机构认可,还有获某“国际大奖”,被国外艺术团体、基金会承认推介等;层次高一点,就是跟上了西方某些艺术潮流,实验了西方某些艺术观念。一时间,西方现有的东西我们都有了,并以此产生了成为“地球村”一员或走在了世界艺术潮流里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我们且就“接轨”一词的含义进行分析。狭义上理解,就是以某个坐标为准点,空白的一方想方设法“接”上去,以便归入已有坐标所确定的规范里;广义上,就是与西方某种标准连接,尽量达到这种标准的要求从而实现与“世界同步”的目的。我们知道,进入世界经济、科技、信息等领域运作与交流,确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也就是要“接轨”才能与世界同步发展,但在思想文化领域,“接轨”的目的与意义就不太明确了,我们最多也只能做这样的理解,就是文化艺术活动的某种展示、策划等运用国际惯例,这样“接轨”是有意义的。而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产物文化艺术,要与截然不同的另一个国家的标准“接轨”,那就存在极大的质疑了。

  正如第一部分所分析的,每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艺术均产生于其悠久的历史,并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如东西方艺术、非洲艺术等。而作为东方文明的主要代表中国,在当今已失去了自己的文化标准而必须去按照西方某些标准去“接轨”,从而产生跟西方潮流一样的中国现代的文化艺术?传承了五千多年的文明到今天突然没有了自己的准则和价值体系?而要脱离“主体”去寻求“客体”认同?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这不是狭隘民族主义的思想,而是对强势文化的认识和对新殖民心态的警惕。

  近现代,经济、科技发展的差别造成全球政治、经济的差异,强势国家不但在经济上支配全球,而且在政治上左右着其他国家,同时通过经济的影响把思想文化形态也对外扩张,造成一种新的无形的殖民文化形态,从而达到在某种标准下的“一元化”,所谓“全球性”的目的,在更大程度上控制全球。当然,人类先进的文化是没有国界的,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要互相学习、借鉴,但人类先进的文化也应是多元构成的,一个标准的产物绝不能代表人类所有先进的思想文化。

  “全面接轨”和过去的“全盘西化”同样带有明显的殖民心态,认为经济、科技发达的国家也代表着人类先进的思想文化,因而在开放市场,引进技术的同时,也应全面地用外来文化取代民族文化。这种认识因其极端的片面性将极大地损害民族文化的建设。

  在轰轰烈烈的“接轨”中,回首中国现代艺术多年来的状况,可以这样说,具有中国意义的“中国现代艺术形态”并没构成。如果我们不走出“接轨”的误区,不克服殖民心态影响,我们还会盲目地走下去。

  思想文化是不可能“接轨”的。“全面接轨”是新殖民心态一厢情愿的自欺。

  三、问题:中国当代美术价值标准的确立

  当代中国美术的审美标准应如何确立,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无法构建中国美术的现代形态。

  艺术形态是社会形态的反映,不同的社会形态、文化背景产生不同的艺术形态。而艺术形态构成的内核,是产生文化形态的哲学思想和民族传统精神,任何民族文化都是本民族历史文化衍变的结果,因此带有鲜明的民族性,美术形态的审美标准也决定于此。那么,中国当代美术的价值标准应确立在什么基点上,我们首先应对中国现代社会形态有一个认识。“五四”运动以来,虽然新文化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走进现代社会的进程,也逐步地构建了中国新文化体系。但另一方面,由于运动的局限性,它在“立新”的同时对传统进行了彻底的“破旧”,在扬弃封建糟粕的同时把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也放弃了。由于“新文化”的根基确立在西方文化的基础上,因而在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后,逐渐显露出因没有民族精神作为依托的不足,成为与五千年文明关系不大的文化形态,并且因中国战乱及多变的社会形态影响,“新文化”除了有其积极社会意义外,也因切断了传统的“根”而日显苍白。由于“新文化”是以西方文化为标准,因此也失去了东西方文化在各自价值体系基础上对话的资格,它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历史发展阶段中的社会需要,而没能成为传承历史精神的民族文化的代表和象征而确立其在世界文明史中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经历了文化建设的许多曲折,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社会形态,也因以经济建设为主导,思想形态的建设也处在初级阶段,并且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下,出现了混乱的思想状态。体现在美术上,主要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西方价值标准为判断。也就是说,“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并没形成与传统文化等高的能与西方现代文明对话的现代中国文化体系。在扬弃传统精神的同时我们并没有建立新的哲学思想体系。也就是说现代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不明晰的,美术亦是如此。那么,中国现代美术的思想基础在哪里,它的哲学依据怎样确定,其审美与价值标准怎样确立,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由于现代中国的哲学体系没有构成,中国的现代艺术由于没有民族精神的依据而从根本上没有进入“中国的现代形态”,只不过是西方观念及样式的折射。

  四、思考:“民族性”的界定

  针对以上问题,近两年在美术界提出了中国美术如何发展的问题,其中强调以“民族性”来确立“东方性”,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当代中国美术新形态。“民族性”的问题已被反复提出过多次,但这次似乎更被重视,但在界定“民族性”的问题上,存在着模糊的概念和认识。大多数想法是只要从传统民族艺术的样式上吸取营养,或从传统美术理论上的研究,就能解决“民族性”的问题,以作品形式的“民族性”确立“东方性”和“中国意味”。这种认识导致的创作结果,虽然有了表面形式的“民族性”,但因缺乏民族精神的内涵而显出“嫁接”的勉强性,以及没有灵魂的苍白。这样的“民族性”是不能构建中国当代美术的新形态——东方性的。我们以前的不少尝试已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的努力并没取得理想的效果。原因是我们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产生这种文化的民族精神。

  产生哲学、世界观的民族精神,是创造民族文化的基础与动力。

  中华文化的主体构成部分儒、道、释三大哲学体系,归纳了东方思想的精髓,虽然释学是外来的,但进入中国后被中国人以自己的认识改造成中国佛教,它与儒、道学的许多观点相近相通而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学形成的宇宙观、世界观、生命观极大地影响了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构成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并派生了民族的审美精神和价值观念,这两个因素产生了具有东方特征的中国传统艺术。正是三大哲学体系注重生命本体与自然规律的关系,使得中华文明五千年传承不变。当然,历史悠久造成的封闭是不可取的,但一个民族能以特有的哲学体系维系数千年,其深刻的意义及内涵值得我们研究。

  中国传统哲学以其博大精深的辩证逻辑及内涵阐释了人类生命及宇宙自然,从社会的伦理道德,到形而上对生命、自然的认识,一直影响至今。正是这种强调人性、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之间关系的认识,使得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超越物质世界而升华到精神境界。一个“意”即可包罗精神情感,一个“道”便涵盖了自然法则,一个“空”就表明了物质的本质等诸类富有深刻哲理的观点,以东方人特有的辩证思维把宇宙生命规律准确而简明地释述了出来。这种抽象的思维方式确定了中国传统艺术的抽象形态。“意到笔不到”“气韵”“守白当黑”等审美观念便产生于此。中国画的“留白”其实是一个精神空间、“全维空间”、“意之所在”,它是作者精神意念的表达,结合“缘物寄情”的笔墨,就表现了一个“意境”。因此,要了解并表现中国的民族精神,应首先研究中国传统哲学,增加传统文化的修养,使自己真正成为有“中国素养”的中国艺术家,这样我们的作品就自然地具备民族精神和情感而体现出鲜明而强烈的东方性——中国意味。

  但传统的民族文化精神是一个综合的精神形态,它要靠创作主体根据自己的认识和需要去掌握,并必须以现代的观念及当下中国文化背景、社会背景、生存状态去分析及有机结合,使其成为现代的精神形态,这种以传统文化精神为依据,以现代观念为判断,以现代形式去表达的精神形态就是体现“民族性”的传统文化精神的中国当代美术的精神形态。

  中国当代美术的“民族性”就是传统民族文化精神与现代观念的有机结合。这更多是一种精神形态而非单纯的语言形态。

  五、认识:中国当代美术的价值标准

  综上所述,中国当代美术的“民族性”是传统民族文化精神和中国现代观念的结合,是传承该文化精神的现代形态。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断,中国当代美术的价值标准应该确立在是否以现代的形态体现了传统民族文化精神的基点上。

  民族精神的表现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精神形态

  精神是作品的灵魂,没有思想的作品是苍白的,没有精神的作品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民族性的体现与否首先要看作品是否体现了强烈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广义词,它由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种因素组成和由此产生的各种思想观念,它的“中国精神”“东方审美特征”十分鲜明,并且这种鲜明的精神性带有强烈的现代感和时代特征。

  ②艺术形态

  民族精神的艺术形态是指体现民族精神的艺术语言形态。

  语言是思想精神与情感的载体,“有感而发”,语言与情感是统一体,有什么精神情感就用什么适合其表达的语言,这是艺术创作的规律。因此,民族精神的呈现和表达与语言的选择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它是精神外延的符号。美术是视觉艺术,在语言形式的选择上因精神情感而有明确的指向性,在民族性的表现上,因切入点不同,其表达的语言形式也会有差异,但都应有一个特征,就是语言所构成的艺术形态有鲜明的“民族性”——中国特征、“东方性”。一看作品,就是中国的,有东方的艺术特点,它同样必须具备强烈的现代性。它不是某种传统艺术形式的再现,不是传统艺术样式的嫁接和组装,而是传统审美精神现代形态的表现。

  ③审美形态

  民族精神的审美形态是其精神形态与艺术形态的集中体现。在强烈的民族精神,现代观念的支配下,艺术形态便能呈现鲜明的民族审美形态。

  作品中只要体现了民族精神,那么由精神形态产生的艺术形态必定带有来自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的哲学、思想、文化、个人情感等各种因素构成的审美效果。这种审美效果也因此具备了鲜明的“中国审美特征”——中国意味或东方性。

  因此,中国当代美术的价值标准是以具有民族性的精神形态、艺术形态、审美形态来确立的。它是判断作品是否具有“中国的审美价值”和文化意义的标准。

(编辑: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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