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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第十一次文代会|依法维权,为文艺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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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为文艺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第十次全国文代会以来文联工作巡礼之七
  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权益,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明确部署,履行新时代文联组织自律维权新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具体实践,也是提升文联组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重要行动。
  五年来,中国文联按照第十次全国文代会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切实履行维权职能,不断推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积极参与立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五年来,中国文联始终把参与国家立法作为依法维权的重要源头性工作,积极履行联络协调职能、反映立法诉求,促进文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完善,在法律源头上为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争取保障。尤其是结合近年来《著作权法》的修改,紧密跟踪国家的立法动态,在立法的不同阶段,认真组织征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通过文艺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两会提交加强文艺权益保护的议案提案,为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言献策。近年来,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著作权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歌法》《国旗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法建议。
  五年里,中国文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7月,中国文联起草了《中国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新时期文艺界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把宪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抓住每年“12·4宪法宣传日”的契机,组织开展“中国文联宪法宣传周”活动,采用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发放宪法学习书籍、在网络新媒体播放宪法学习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同时把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普法宣传工作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学原文、悟原理,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的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常年开设“中国文联宪法学习系列问答”普法专栏,提供新修正后的宪法文本供大家下载学习,实现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已经成为文联组织文艺维权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乃至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2017年的宣传周,以“重大文艺品牌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通过重点宣传商标法律知识、组织权保干部培训、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交流等活动,加强对文艺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文联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18年的宣传周,以“搭建维权服务平台”为主题,通过与版权服务机构合作、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制作张贴知识产权漫画海报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扩大了文艺维权的社会影响力;2019年的宣传周,以“新媒体环境下的文艺维权新举措”为主题,通过创作普法海报、组织观摩学习,以及线上线下多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有效提升了业界做好网络环境中文艺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意识和能力;2020年的宣传周,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宣传的形式,以“鼓励创作创新,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建设绿色美好中国”为题进行普法宣传,倡导文艺界进一步关注网络新媒体对文艺作品创作和传播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2021年的宣传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新法、助维权、促创新”主题,策划制作了宣传海报漫画,举办以“互联网和新媒体环境下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为题的普法讲座和以“新著作权法与文艺维权”为主题的网络直播圆桌对话,大力宣传新《著作权法》,提高了业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文联把宣传学习遵守民法典作为促进学法用法的重要抓手,倡议和推动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和所属单位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专家解读、创作普法文艺作品、送法律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在全国文联系统乃至文艺界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提高了文联组织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识和积极性。
  2020年9月28日,中国文联邀请参与民法典起草工作的著名民法专家来中国文艺家之家作专题讲座。专家的解读让中国文联系统广大维权工作者了解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架构和显著特色,接受了很好的普法教育。作为中国文联职能部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在普法层面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展文艺维权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建立起立体化、多元化的普法宣传平台,通过《中国艺术报》“维权行动”专版、《文联权益保护》专刊、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和出版管理宣传平台、“文艺权益保护”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构成的权益保护宣传平台群,形成了“互联网+文艺维权”和“新媒体+文艺维权”的宣传格局。为十余家团体会员进行法律专题授课,讲授维权知识和典型案例,增强业界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还策划编发了《文联组织常用法律汇编》《文化领域法律汇编》《法律知识百问》《捍卫名誉——文艺界名誉权典型案例评析》《“文艺维权从源头做起”知识手册》等普法资料,成为许多文艺家协会和地方文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维权培训的指导性材料。
  强化维权举措,搭建文艺维权平台
  中国文联不断以实际行动为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提供维权服务,为文联组织挽回经济损失,为文艺工作者赢回荣誉和尊严。2017年以来,先后打赢“百花迎春”商标保卫战、获得涉文联执行案件两级法院三次审理的全部胜诉,有效制止了多起冒用中国文联名义的侵权行为。同时协助所属全国文艺家协会取得重大案件胜诉,避免了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有力维护了文联组织及其所属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对于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遇到的权益纠纷,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积极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中国文联机关部门和文艺工作者提供起草修改合同、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协调解决纠纷等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在文联组织依法治会、依法维权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2017年下半年起,中国文联组织所属各单位集中开展了文艺品牌活动的商标注册工作,注重保护文联组织文艺品牌活动的知识产权。现在,“百花迎春”“艺坛大家”“国际民间艺术节”、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文联志愿者协会标志等72个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活动名称和logo均已成功注册,有效增强了活动品牌的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了重大文艺活动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中国文联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法治文联建设,2019年中国文联出台了《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连续三年召开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会,积极推动和指导中国文联所属各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文联组织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中的重要作用,让法律顾问制度成为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力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文艺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推动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加强权保机构和维权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带动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共同开展维权工作。中国文联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现场旁听著作权侵权案件审理,观摩艺术北京博览会、北京文博会、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大师课等形式,帮助文联组织了解文化创意产业最新发展趋势和文艺作品传播规律,开阔视野、启发思路,提升维权干部的服务水平,为推动文艺维权工作创新发展。
  中国文联积极搭建起文艺维权平台,组建法律志愿服务团,为文艺工作者开展法律志愿服务。五年来,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成员深入基层,到文艺创作第一线,倾听呼声,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广泛欢迎和充分肯定。近年来,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手臂不断延伸,服务对象实现了“家”“者”“学”的覆盖,扩大了维权服务的广度,增强了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创新维权手段,扩大文艺维权国际影响力
  五年来,中国文联不断深入调研,持续探索和创新文艺维权手段,先后开展了关于加强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在文化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推动文艺作品合法有序交易传播等专题调研活动,准确把握文艺维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建立健全文艺维权工作机制。
  2017年至2019年,开展了“文艺两新”权益保护调研,深入了解问题和诉求,为“文艺两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维权服务,切实发挥了权益保护工作在团结引导服务“文艺两新”方面的作用。同时深入开展艺术门类专项维权调研,了解各艺术门类的维权诉求,不断探索维权服务新路径。
  中国文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树立中国文联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提升了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近年来,中国文联党组领导先后会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总干事,积极推动中国文联和国际版权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多年来,中国文联积极推荐文联组织和艺术家参与“中国版权金奖”的评选活动。“中国版权金奖”是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举办的、我国唯一的国际性版权奖项,也是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中国文联推荐的电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I》、杂技作品《俏花旦·集体空竹》、音乐作品《七子之歌》、电影作品《狼图腾》、舞剧《朱鹮》荣膺“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提高了全社会对文艺作品及其版权保护的关注度。
  中国文联积极参与国际维权工作交流。2017年,邀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出席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缔结五周年纪念活动,并作主题发言和现场表演,向与会的外国外交官及版权界官员、专家、学者等展示了中国文联开展版权保护工作的成果。同年,组织召开中日音乐家创作与版权保护交流座谈会,搭建了两国音乐家探讨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的交流平台。2021年,应邀参加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的2021国际版权论坛并做主题发言,向中外嘉宾介绍中国文联在保护艺术家知识产权方面开展的工作,提高文艺维权的国际影响力。
  自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出台以来,中国文联及各团体会员积极履行自律维权新职能,助推文联组织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六年来中国文联开展文艺维权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上, 2020年中国文联启动了对2014年维权工作意见的修订工作,并通过线上调研、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文联组织、有关部门、文艺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2021年10月,《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修订后的《指导意见》体例更加科学,内容更加详实,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中国文联将以《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为契机,加强对全国文联维权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持续推动全国文联系统的文艺维权工作,促进各团体会员之间的维权合作,努力打造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全国文联维权工作一盘棋格局,推动新时代文艺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开启新篇章。
(编辑:刘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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