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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志农:镜头将我们相连

时间:2016年01月28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亚鸽 史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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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用镜头记录下偷猎者的罪行;他,将滇金丝猴带到大众面前,并由此保住了它们所栖息的一片原始森林;他,首次报道了藏羚羊被大肆猎杀的危机状况,并和“野牦牛队”一起努力,促进国内外对长江源头生态及藏羚羊保护的关注。他就是获得2015年“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自由摄影师——奚志农。

  “要拍自由飞翔的鸟。”是奚志农野外拍摄生涯的初始信念。198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作为摄影助理的助理,参与科教片《鸟儿的乐园》的拍摄,那是他第一次接触野外摄影,也让他一头扎进了野生动物摄影。

  奚志农为人们所熟知,是因为拍摄滇金丝猴。1993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在云南白马雪山启动“滇金丝猴研究计划”。他辗转两年,终于发现了滇金丝猴的踪迹。“当时趴在地上,仔细看着猴粪,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奚志农说,他随着猴粪一路追寻,看到一棵冷杉树上有个猴子家族,大公猴端坐在树干上,悠闲地啃松萝,母猴依偎在旁边,幼猴在玩游戏,不时发出“嘎嘎”的叫声。奚志农说,这是大自然给他的馈赠。

  大自然始终在给他惊喜。2010年的元旦早晨,他得到一份最好的新年礼物。农历十六的月亮缓缓的沉入地平线,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把他的拍摄对象,一小群母藏羚羊打亮了。他说道:“最幸福的事是在自然里不断的学习感动,再把感动带给公众。”他认为,野生动物摄影师不仅仅是记录者、旁观者的角色,还是一座桥梁,把大自然的信息带到混凝土丛林中,从而引发人们的关注思考。

  在他的镜头里,既有大自然灵物的美,也有野生动物被猎杀的痛。越是深入拍摄野生动物,他就发现自己和大自然难以分割,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每每看到偷猎者的罪行,他不禁心痛、悲愤,他用镜头,记录下每一个瞬间,希望可以唤起公众的重视,让更多的人重新审视我们赖以生存的这片土地。

  奚志农曾跟随“野牦牛队”深入可可西里,刚进入无人区,他们就发现无目的地乱绕的偷猎者的车,随后,发现秃鹫在高空盘旋。顺着秃鹫下落的方向,他们找到了一处藏羚羊的尸体堆,藏羚羊的眼睛却已被秃鹫啄烂。其中一只母羊的鲜血还在一滴滴滚落,身边的小藏羚羊还未来得及睁眼,就饿死在母亲的尸体旁。无数个日夜,他辗转难眠、食不知味,脑海中一遍遍闪现至死还圆瞪着的眼睛的藏羚羊、角上的弹洞以及滴血的头颅。他毅然决然拿起镜头去保护和他命运相连的野生动物。

  作为一名职业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感受到了一份责任。在孤独地拍摄了20年后,2002年,他成立“野性中国”工作室,2004年,他又创办了“中国野生动物摄影训练营”。他致力于记录中国正在消失的野性自然。

  中国580种哺乳动物中,29.5%被定义为野生动物,其中14.3%受到保护,15.2%为“三有”。所谓“三有”是指只有“珍稀或濒临灭绝”以及“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比如鸟类物种中,尽管有60.8%被定义为野生动物,但其中受保护的比例很小,很多的是“三有”。“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他众多野生动物物种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奚志农说,虽然关注保护野生动物的人越来越多,但就目前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状况而言,力度还是太弱。

  2015年12月,《野生动物保护法》时隔26年修订。他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回归“保护野生动物”的初衷和本意,根本还是要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还要加大非法狩猎(捕捞)和利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禁止个人持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以及受保护的其他野生动物。

  对于奚志农来说,野生动物保护,不仅是一项神圣的事业,更是一种难以割舍的宿命。“这是一种本能,也是一种天职,是我这辈子都要干的事。”

  

(编辑: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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