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艺>电视>滚动图

现代治理视角中的行业剧突围——电视剧《小镇大法官》的启示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蒲 波
0

  >>作为类型表述,“律政剧”“法制剧”这样的名词,对于影视节目观众来说耳熟能详。追剧者能够整理出国外上百部法律题材电影,在网络社区空间与更多的爱好者分享。国内的法制题材剧层出不穷,拍摄更加专业化,不少优秀作品深受国内观众的喜欢。那么,“法治剧”的表述何时出现?从“法制剧”变成“法治剧”,反映出怎样的社会发展进程?

电视剧《小镇大法官》海报

  支付宝58205614说:“我们只有开庭、出去执行才戴蓝色领带,平时都是戴红色领带的,蓝色领带太丑了,这剧咋一直就这一条。”铺天盖地的网友评论,围绕着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小镇大法官》,网友们关心、关注着电视剧的方方面面,从电视剧所传达的理念“法系于民,法系于情,法系于理”,到艺术手段“为什么这种类型的乡镇电视剧总会配这种搞笑的背景音乐啊?这是固定模式啊?”,再到琐碎的生活细节“女主角家的水管子怎么总破”。这部以“国内首部田园法治轻喜剧”作为类型阐述的电视剧,究竟有怎样的魅力,让法治如涓涓细流,深入到面对众多观赏选择——古装历史剧、玄幻魔幻剧、青春偶像励志剧、犯罪侦探剧等的观众的心中。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仲呈祥认为,《小镇大法官》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部当下中国普通乡镇建设法治社会的形象史。小镇虽小,但营造出了让每一位镇民得到精神的提升、灵魂的洗礼、道德的净化、法治观念的强化的文化氛围。

  以国家现代治理视角看待基层法官的新角色

  “小镇大法官”,作为电视剧的片名,是一个受点赞的名称。“现在很多影视作品的片名起不好,反映出我们缺少中华文明传统文化中微言大义的概括和提炼能力。”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任庞井君在4月12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召开的电视剧《小镇大法官》作品研讨会上讲到。

  小镇不小,剧中塑造的基层法官王德钟,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张德祥将其比喻为“一个小的细胞”,他认为故事的发生地荷塘镇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我们聚焦在这里看法治在中国的进程”。

  作为类型表述,“律政剧”“法制剧”这样的名词,对于影视节目观众来说耳熟能详。追剧者能够整理出国外上百部法律题材电影,在网络社区空间与更多的爱好者分享。国内的法制题材剧层出不穷,拍摄更加专业化,不少优秀作品深受国内观众的喜欢。那么,“法治剧”的表述何时出现?从“法制剧”变成“法治剧”,反映出怎样的社会发展进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该剧总顾问景汉朝总结道,《小镇大法官》反映的是司法为民的情怀、公平正义的理念、社情民意的感悟、法理人情的融合、定分之争的本领、群众内心的信赖,这就是司法的公信力问题。“只有法律真正地深入人心,融入公民的血脉里,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上,这个法治才是真正落实到地的法治。即使立了很多法,条文在那里摆着,大家都不理解,行动上也没有实践,那不是一个完善的法治。”

  景汉朝介绍到,全国80%的法官和80%的案件都在基层,《小镇大法官》首先把80%的人抓住,剧中反映的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有法律依据。“这部电视剧是一部轻喜剧,大家看着很舒心,但是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就是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法律。我们讲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让老百姓通过什么途径来理解法治和法律?”无疑,电视剧《小镇大法官》很好地发挥了普法功能。

  剧中,年轻法官和老的法官之间对法律尊严的认识与司法方式的矛盾冲突贯穿全剧,在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于晓静看来,其实体现的是法律思想与思虑现实之间、书本上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之间的差距。“这部剧充分体现了所谓的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有机统一。除了依法治理底线标准,依德治理的中线要求,还有以学治理的高线要求,通过学习和教化的方式将法律法规、道德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这些让老百姓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于晓静认为,要真正实现法院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要提高基层法官的智慧。一个真正有序和谐的社会,不是没有矛盾冲突,而是有一套化解矛盾的制度和机制安排,这便是国家治理体系。其中国家治理体现在通过颁布法律、执行法律,根据社会需求去修改法律,以及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实现,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小镇大法官》客观上就引导观众进行了一场非正式学习,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实现了社会治理的效果。她建议高法今后能够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运用这种以学治理的方式,为中国特色的司法实践营造更好的生态环境。

  情法之辩承载的社会焦虑

  在司法审判时,如何平衡情与法之间的关系,如何以情法兼顾的灵活与变通,去纠正既有法律条文的死板与僵硬,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样的问题,是中国古代司法所面对的核心问题。社会变革,时代更替,这样的问题到今天依然考验着我们的司法。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论研究部主任赵彤认为,在改革开放以后,一系列的影视作品敏锐地触及了情法之辩这个课题。如果把这些作品联系起来,会发现在创作者描绘的故事背后都存在着同样的一种焦虑,即如何进行乡土中国的法治化建设,或者说如何解决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问题。“无论创作者给出的答案如何,这份关注中国、关怀民生的创作态度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小镇大法官》涉及内容广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结婚离婚、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殡葬改革、招商引资、治理污染……“小法官体现出大情怀,小乡镇看到了大时代,小案件突出了大理念,成就了一个老百姓心中的大法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秘书长周由强如此评述。他认为,该剧在处理人情与法理、工作与私情上比较得当。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保证了老百姓的生活滋味,在欢乐中播撒了法治的种子。

  “法才是社会司法权力的象征,是一把双刃剑,《小镇大法官》中的法官的法锤敲打的虽然都是老百姓的日常小事,落锤之时就是法治理念的播种。这个锤正好敲在老百姓的心坎上,这才是我们的目的。”周由强分析道,“为什么这个剧受到那么多观众的追捧,这体现了老百姓对法治公正的呼声。从这个剧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法治意识在老百姓心中生长,法治成为道德。”

  法治,让老百姓找到了逃出困境的可能性和实现的途径。“用中国式的人情来表现法律的温度,也体现出司法的最终意义。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它比一般常规的法律题材商业剧的价值高得多。”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研究所副所长赵卫防谈及中国的人情,不赞成把人情贴上负面的标签。“可能在中国来说人情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们有时候往往过多涉及庸俗的人情,实际上中国的人情更多的体现高尚的人情,是中国数千年来情感的积淀,对推动中国的文明进步有很大的作用。我们说到情与法,总说是一堆矛盾。但是这部作品让我们看到了情与法不是矛盾的,它是相辅相成的。”

  “又见行业又见剧”的成功探索

  一部电视剧,选题立意重要,结构形式重要,审美感受也很重要。说《小镇大法官》是行业剧不为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却更乐意定位它为“现实生活剧”。

  “去年,古装剧在全国电视剧创作数量中就占1/10,但是为什么给观众那么深的印象?而在数量上占主导地位的当代现实题材的电视剧,影响力就相对较弱呢?”李京盛认为,这不能去埋怨观众的观赏口味,因为实际上当代现实题材电视剧在艺术性上确实还有所欠缺。题材固然重要,但《小镇大法官》也启迪我们,要把现实题材剧做得有影响力,做得让观众喜欢,一定要有独特的艺术开掘。尤其是写法治这样敏感的题材,创作团队坚持深入生活、司法为民,司法机构出品方的介入,对于有些问题的妥当处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行业剧,《小镇大法官》的创作也深受专家肯定。庞井君认为,目前,我们的行业剧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近几年行业剧开始渐渐火热起来,但是对一些具体行业的涉及还是显得很局限,很难出彩。其中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专业性的缺失,往往让观众觉得剧情不够真实,从而陷入“只见行业不见剧”的尴尬局面。而《小镇大法官》以艺术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中“四个全面”的战略目标,宣传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普及法律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夯实社会的公平正义,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对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主人公形象鲜活饱满,很接地气,这对于以后行业剧的创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作用。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建议,行业剧应跳出其固有的模式、观念的束缚,成为大众剧,因为这样能够起到更好的传播效果。“也许我们要稀释一些行业某些小的利益,但是我们会换来行业更大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影响。”那如何找寻这种可能呢?“中国基层真的是丰富多彩,中国的电视剧已经走出了靠所谓纯粹的强冲突推动情节发展的模式。大冲突,如果不够扎实,反而会失去观众。而重视小戏剧性,探索追求一些现实主义的喜剧性,从小事、小人物当中找出有意思的人物情感,依然可以出喜剧性。”

  当然,《小镇大法官》在专家学者的眼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这些缺憾,有创作中可以克服的问题,但也有的因为联系着深层的社会文化心理,并不容易改变。比如,它的结局仍然是大团圆结局。“这基本上是多年来中国现实题材电视剧的通用模式。也就是说喜剧风格、悲情人生、大团圆结局。到现在还没有哪部电视剧敢于突破这个模式。我们需要去思考如何才能突破这个模式。”张德祥说。

(编辑:晓婧)
会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