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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功委员:“汽车公民”与“汽车公德”

时间:2012年03月12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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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乌龙 海春

  我国交通事故高发不降的原因,在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也在于国民的“汽车公德”水准亟待提高。我们呼吁,把“汽车公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应对“汽车时代”的需要。

  我国可以说迎来了“汽车时代”。令人震惊的事实是,我国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10年高居世界第一。以2011年为例,在严厉禁止酒驾后,汽车保有量达到1.04亿辆的中国,居然还有6.2万人死于车祸!据查,在汽车保有量2.85亿辆的美国,车祸死亡人数为4.2万人。而汽车保有量为7000多万辆的日本,车祸死亡人数只有4611人。我国交通事故高发不降的原因,在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也在于国民的“汽车公德”水准亟待提高。我们呼吁,把“汽车公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应对“汽车时代”的需要。

  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过往的经验,就是要加强针对性、时代感和感召力。因此,面对“汽车时代”到来的实际,面对提升国民“汽车公德”的紧迫性,面对人民维护生命安全的呼声,精神文明建设应及时做出更有时代特色的、更有现实针对性和感召力的贡献。

  提升公民的“汽车公德”水准,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近年来发生的不少交通事件,透露出公德的缺失,也引起了广大民众的思考。最近,一场民间自发的教育运动已经开始,比如某合资车企就举起“汽车公民”的旗帜,号召国民注意汽车时代公民的道德完善。可见精神文明领导部门应整合道路交通六大主体:车主、行人、车企、机构、媒体、城市共同参与,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更具实效的社会公益活动。

  开展全民的“汽车公德”教育,需要一定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比如建议大中城市设立每月一日的“知耻日”或“汽车公德日”,根据交通法规的要求,设计每次的宣传主题,如宣传“酒驾为耻”,宣传“抢占应急车道为耻”等等,借助舆论,批评曝光无良行为,树立高尚的汽车道德尊严。

  公民“汽车公德”建设切忌形式主义,不应满足于表面声势。在加强舆论宣传、弘扬正气、普及法律、答疑解惑的同时,还要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比如对超过某一期限没有违章记录的驾驶员,应予以减免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奖励;比如鼓励保险公司出台“无违章记录”折扣奖励制度;比如鼓励汽车企业对本品牌汽车车主开展“某某万公里无违章奖励制度”等等,给尚德守法者以社会荣誉和经济鼓励,真正形成“汽车公德”大行其道的社会环境。

  “汽车公德”既需宣传、培养,也需补充、发展。因此,交通法规的宣传要深入人心,其他工作也需不断推进,使“汽车公德”成为一项精神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比如某些城市当年实施过的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已经变为了当今的“鼓励”政策,就是对“碳排放”、“环境保护”等问题提高了认识之后的一项“功德”。同样,我们又何时能学习国外的经验,颁发驾驶执照时,在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为驾驶员预签“意外死亡器官捐赠协议”提供方便呢?这也应该算是“汽车公德”的一种提升吧?举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推进“汽车公德”建设,和各个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一样,需要齐心协力,集思广益。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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