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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时代的书法评论

时间:2012年08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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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书法市场出现后,书法家们在“笑贫不笑娼”的现实面前,急迫地盘活自己手中的笔,试图换得一点钱粮。这种背景下,书法作品进入了广告市场。

  书法市场格局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书协主席效应”显然不适合每个人,于是,对市场充满无限憧憬的书法家开始挖空心思推广自己,进而实现赢得市场的目标。

  更多的书法家试图在市场上标新立异,必不可少印刷物等广告的帮助。于是,我们自然看到了在这些印刷物上“成长”起来的“大师”。

  一个模子制造出来的评论文字无一不极尽溢美之词,昭告天下,这个书法家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是史无前例的,是登峰造极的,是不可替代的。

  令人喷饭的评论文字,是广告公司文案所为,没有什么思考,遑论品格。笔者曾把十余篇这样的当代“书法评论”集合起来阅读,便发现一个“秘密”。比如说,这些“评论”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对象,所使用的语词几乎一致。当我把这些文章中论述性词语集纳起来,“近亲繁殖”的现象一目了然,综合如下——

  某某少时得家父亲炙,由唐楷入手,上溯二王,旁及北碑,对宋明行草浸淫日久,以帖入碑,以碑御帖,形成了婉媚、雄强的书风……

  某某弱冠拜篆隶第一人某某为师,心追手摹,不分昼夜,以家传执笔法书之,线条刚劲,结构谨严,具大家气象……

  某某魂系魏晋,又遍临唐宋名帖,通读经史子集,涵养丰厚,才华出众,频频入选国家级大展,乃当代第一获奖专业户……

  这样的书法评论既无视书法作品的特性与个性,也无视一个书法家真实的学书经历。广告性的语言,毫不掩饰的商业逻辑,刊发在自行印制的作品集等相关印刷物上,使之成为艺术商品走向市场的导航仪、说明书、介绍信,削弱了书法评论的文化意义。

  书法家必须依靠作品说话,再美丽的光环,再华丽的言辞,也替代不了书法作品的真实价值。

(编辑:韩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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