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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征稿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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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艺术作为传承地域历史文脉、塑造环境场域精神、营造空间活力的重要媒介,是现代城乡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繁荣和发展公共艺术,是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使艺术走进公众生活,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无锡市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举办“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

  本次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旨在推动新时代中国公共艺术创作的繁荣发展,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艺术赋能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和美丽中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文化自信自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展览名称 

  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南大学设计学院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诸 迪 范迪安 杜小刚  

  主  任:马锋辉 常胜梅 赵建军 

  副 主 任:王 平 刘旭东 李秋峰 秦咏薪 张立军 倪松涛  

  秘 书 长:李 伟 杨 建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晓东 王 贤 王 峰 王菲菲 刘震宇 杜松儒 杨 萍  

  杨燕敏 吴立刚 吴 珂 张跃跃 陈雪峰 顾文龙 徐 政  

  席永清 唐劲松 黄维恭 章 云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杜松儒 卢俊峰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吴宏魁 

  展览编辑:孙 宁 张 洛 

  四、展览专家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邀请国内公共艺术相关专家组成展览专家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方案论证、创作指导和作品的评选工作。 

  五、展览日期:2024年5月-6月 

  六、展览结构与形式 

  “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由“公共艺术案例”与“公共艺术实践”两部分组成。 

  (一)“公共艺术案例”部分 

  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和邀请近十年来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示范性的已经实施的公共艺术案例作品150件(组)。该部分由国家形象、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品质生活)、艺科融合五个单元组成。 

  (二)“公共艺术实践”部分 

  在无锡大剧院、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及尚贤河湿地公园、新吴区太湖湾科创城及产业园区、无锡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惠山森林公园荣巷入口广场等五个区域设立实践展示区,分别创作、展示城市艺术设施、光影绘画灯光秀、景观艺术、城市雕塑、数字艺术装置等公共艺术作品30-35件(组)。具体位置详见《公共艺术实践作品展示点位示意图》(附件3)。 

  七、展览地点:无锡市太湖国际博览中心及“公共艺术实践”项目相关点位。 

  八、征集办法 

  (一)“公共艺术案例”部分 

  1.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近十年来创作的公共艺术作品,由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选出参展案例。 

  2.由展览策划团队或相关艺术机构推荐拟参展案例,由专家委员会评定。 

  (二)“公共艺术实践”部分 

  1.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公共艺术实践展示点位需求,征集公共艺术创作方案。 

  2.由展览组委会邀请从事公共艺术创作团队(艺术家)、专业机构进行创作并提供公共艺术创作方案。 

  3.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参展公共艺术方案,并由承办方与作者签订参展、制作协议。 

  九、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的作者须填写《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作者登记表》(附件1)、《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作品信息表》(附件2)(含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寄交相应资料,包括视频时长3~5分钟、图片4-6幅或喷绘说明版等。投稿资料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投稿资料收件地址:无锡市文联415室(无锡市滨湖区中南西路280号),邮编:214000,收件人:阚波,办公电话:0510-82825289,信封注明: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评选不接受实物作品。评选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资料不退。作品评选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评选入围的公共艺术案例参展作品按要求邮寄,须提供可用于出版作品集的图片资料(每张图片分辨率保证在300dpi及以上),尽可能提供可用于展览的作品实物、作品文献、设计模型等。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指定地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由投稿作者负责处理相关事宜。请将《作品信息表》粘贴在原作上或放在包装箱内,有特殊展览要求的须作特别说明。参展作品由展览承办单位在展览结束后负责退还作者。 

  (三)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抄袭、侵权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投稿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入选、参展资格。 

  十、作者待遇 

  (一)本展览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入会资格条件积分,相关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以单位署名的作品不计申请入会资格条件的积分。 

  (二)展览将出版画册,每位入选作者个人或团队、单位均可获赠一本。 

  (三)展览主办单位向入选作者个人或团队、单位颁发证书。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展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附件: 

  1.《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作者登记表》 

  2.《首届中国公共艺术大展作品信息表》 

  3.《公共艺术实践作品展示点位示意图》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QZPFfOSr6YVV-wOe1bKMA?pwd=2023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3年6月 

(编辑:魏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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