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0,莫言就曾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认为一个电影导演与一个小说家的合作实际上是一种精神的契合。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一个有自尊的小说家在开始创作一部小说时,不会也不应该去考虑改编电影的问题,否则就会破坏小说的纯洁性。这有点像恋爱,你最好不要脚踩两只船。”
而在近期的一次采访中,莫言则直言作家不应把写剧本当赚钱工具,“我在上世纪90年代也写过剧本,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挣钱。当时有一个电影制片商声称,一集15000元,1993年时,这是天价,一般编剧也就5000元左右。我就接了。我折腾一年半才写完剧本,反复改,后来改得面目全非。所以作家在写剧本时,不要把它当做赚钱的手段,要有非常真诚的创作状态,我一直呼吁职业编剧的出现,要把它当做艺术来创造,而不是当做一种工具,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影视作品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