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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代表委员呼唤慈善立法 守护爱的烛光

时间:2012年03月09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张悦 云菲 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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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我第一次当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过慈善立法。”全国政协委员、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今年的提案再次指向慈善立法。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社会慈善意识日益增强,我国慈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发展速度还不够快,总体水平不够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进一步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尚有许多制约因素,其中,加快制定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杨澜对此有着理性的思考,为此也做了很多调研。慈善立法,是她个人10年坚持的理念,更是时代的呼唤。

  慈善,动人的风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艺术总监邰丽华多年来在奉献艺术之美的同时也获得了许多人的帮助和关爱。她表示,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做公益和慈善是应该的,我们将艺术的美呈现在舞台上,也给弱势群体以温暖、帮助。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帮助,我们也真心希望把这种关爱回馈给社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吴碧霞经常参加各种演出,但是参加公益活动、到各地慰问演出她只要时间允许绝不缺席。有一场慈善活动令她至今记忆犹新。“2003年我带领中国音乐学院的乐团到我的家乡湖南常德开展帮困助学义演。其实是母亲的一句话让我萌生了这个念头,她说:‘霞儿,虽然生活变好了,家乡也变化了,但有些地方还很艰苦,有的一家老小谁出去才穿上家里唯一好一点的裤子。’那次通过演出票款和赞助,共筹得了203万元善款,并由此成立了吴碧霞帮困助学教育基金,共资助了1000多个孩子上大学。”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秘书长姜昆以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名义发起“一本字典”行动,得到了很多代表委员的热情支持和响应,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勿以善小而不为”,一本字典的“小善”本身就饱含着超凡的价值。“我们是做实实在在的公益,两会代表委员不仅在做共商国是、建言献策这样的大事,还心系一本小小的字典,让人感动。这是国事无大小,履行职责处处有。”姜昆说。

  慈善,迫切的需要

  去年出现的一系列公共事件,引起了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质疑,对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利影响。杨澜的提案中有这样一组数据:目前,我国年慈善捐款总额已经两度超过千亿元人民币,非营利社会组织已超过45万家,专业从业人员达到600多万,年度志愿服务的人数以亿计。“这么大的一项事业却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规范,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慈善公益的一个或者几个环节,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杨澜举例说,比如《公益事业捐赠法》,就只针对公益捐赠,对于募捐、捐赠人的权益等缺少明确、实用的规制,就好比建一座院子,只是修好大门,却没有建起完整的围墙,肯定就无法发挥院子的功能。《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慈善公益组织登记注册的目的是约束慈善公益组织在其活动和管理方式等方面遵循慈善公益事业的特殊属性,但现在最难的却是找一家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就如有一个房间,本来有窗户,白天的时候就有很好的光线,但却要拉上窗帘,然后对如何用蜡烛进行规定。还有,这些捐赠来的公益资产,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到底该如何保值增值,在现实中,却处于无法实施的状态。就像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到入住的时候,发现有一间房间被锁上了,甚至都不知道应该问谁去要钥匙。”杨澜的一连串比喻体现了出台一部完整的慈善法律法规的迫切性。

  慈善,理性的规范

  “慈善应该立法,要有对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的监察、评估、准入以及资金使用的审查制度。我们其实也有监管,但是力度不够大,监管系统不太完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濮存昕对慈善工作有着很深刻的体会,他认为,“现在很多慈善组织和机构做得太大,社会捐助资金数额也非常巨大,然而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相关的管理却不够,导致了一系列的事件和麻烦。慈善组织最重要的是把慈善事业做好,立法可以促其行为更规范”。邰丽华希望在慈善立法这方面能够有更细的规划,使慈善事业更加完善。此外,还应该加强捐助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透明度,慈善组织有义务让捐赠资金和物品的普通大众知晓物资的使用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总政歌舞团演员谭晶也深有感触地说,很多慈善参与者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担心。因此,将慈善上升到法律层面,可以令这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事业能够更加规范、更加良好地向前推进,慈善事业的奉献主体和受惠方都有所保障,大家不会做了好事得到的却是不好的结果,被救助者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应有的帮助,相关基金组织也可以得到有法可依的管理。同时,慈善立法还能够更加提升社会各界对于公益事业的关注度。全国政协委员、空政文工团副团长韩红说,政府要加强介入力度,关于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部分的措施要具体一些,目标明确一些,对于社会爱心人士成立慈善组织的门槛要适当降低,吸引更多愿意帮助群众、帮助社会的爱心人士。

  “一是明确慈善事业的性质和定位;二是明确慈善组织的活动形式和法律定位;三是规范慈善机构管理行为,这是慈善事业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杨澜呼吁:“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方兴未艾,及时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慈善事业法对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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