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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洛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典范区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王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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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折射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特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记录和传承文明发展史,以史鉴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基本素材,继往开来,为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实现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良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在扩大对外交流、发展文化旅游等方面发挥着促进作用。因此,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基础和前提。

  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洛阳的物质文化遗产丰厚,拥有9处大遗址,在洛河沿岸、东西不足30公里的范围内汇聚着夏都斟鄩、商都西毫、东周王城、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称为“五都荟洛”。洛阳拥有龙门石窟、中国大运河(回洛仓遗址和含嘉仓遗址)和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汉魏洛阳故城遗址、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新安县汉函谷关遗址)三项六处世界遗产。洛阳有可移动文物419918件(套),总量占全省的23.68%,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54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2处。同时,洛阳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2项。

  多年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下,洛阳市先后制定了文物保护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探索“保护原址、修复原貌”等文物遗址保护方式,实施了二里头夏都博物馆、隋唐洛阳城复原等一批重点项目,受到海内外关注,擦亮了文化品牌,也更加深刻感受到高水平做好文物的成果转化、宣传展示,有利于阐明洛阳在中华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有利于壮大文化软实力、提升影响力,有利于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洛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专业化程度及其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在文物保护资质单位及人员数量、公共空间建设、文化产业提升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历史文化遗产开发的规划相对滞后,缺乏资源整合与整体包装叙事宣传,历史文化遗产开发的专业性人才不足、缺乏培养机制,对历史文化遗产开发的监督、执法力量还有待加强;洛阳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传播方式还比较传统,城市品牌的认知度和城市形象的影响力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支持洛阳探索完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完善洛阳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系列法规规章,从立法层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探索历史文化遗产开发、拆除、改进、公众参与、产权和财政资助等政策体系,创新保护利用模式,支持洛阳创建国家文物保护示范区。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活化利用文物资源。探索完善全市域、全体系、全要素名城保护机制,实施文物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统筹融合,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支持成立洛阳市历史文化遗产管理中心,建设文物数据库管理平台,与国家级、省级文物资源普查基本数据库等实现互联共享,实现文物管理的精准化。支持洛阳开展全域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定期评估文物资源,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报告制度。支持洛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学科建设、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

  其次,支持洛阳开展重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十三朝古都,洛阳的重大历史文化遗产众多,同时这些遗址时间跨度长、分布面积广,而且靠近城市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关系复杂,因此需要国家持续加大力度支持洛阳保护传承。建议持续支持建设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等考古遗址公园,将其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由国家层面进行建设和管理。支持洛阳建立世界文化遗产大数据中心,支持二里头夏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增强洛阳文化遗产的国际影响力。支持洛阳加强中外文化交流,把洛阳建设成为华夏历史文明与世界文明对话的重要平台、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人文交往中心。支持洛阳开展全市文保单位(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修缮。

  第三,支持洛阳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如支持洛阳实施名城历史记忆工程,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品牌培育、传承人群培养等工作;支持河洛大鼓、唐三彩烧制技艺、洛阳水席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支持洛阳开发古都文化创意产品,支持企业申请注册古都文化元素商品商标,推进老字号品牌转型升级、活化振兴;支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研究中心在洛阳设立分中心,突出“最早的中国”、文化源头的展示和研究;支持洛阳加强传统村落非遗保护,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作者系洛阳博物馆名誉馆长)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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