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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搞电视剧控评?你已经涉嫌违法了!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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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控评涉嫌违法?

  近日,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留言反映,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只留虚假的好的评价,完全不顾事实,发些客观的评价弹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删除。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给出了官方回答。此举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何为控评?

  “控评”即“操控评论”的简称,通常指展示正向评论而隐匿负面评论。

  在春节前,国家网信办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

  这一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对于电视剧控评给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肯定答复,更是在法律层面起到制约和震慑作用,指明控评行为的组织参与者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可能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电视剧控评违了什么法?

  关于不正当竞争,法律条文中如何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指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为期2个月的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中就提到,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在社交平台、音视频平台的热搜榜、排行榜、推荐位等重点区域应援打榜、刷量控评、大额消费等行为。

  北京晚报曾评论称,不止电视剧,整个影视娱乐界的控评现象早已饱受诟病。每当偶像明星有新作出炉、综艺播出,一些“真爱粉”便迅速占领评论领地,对出演作品或行为举止刷量控评。由不同模版炮制的文案连番上阵,表白赞扬式注水评论队形整齐,其来势之猛、声势之大,足以淹没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观点。作品看似好评如潮,不过是作假的口碑粉饰场面;偶像看似无可挑剔,无非是虚假的数据狂带节奏。

  人民日报也曾针对“网络虚假流量”现象发布评论文章,表示打击“网络水军”、治理虚假流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只有携手同行、凝聚合力,努力铲除黑灰产业链及其生存土壤,才能起到治本效果。

(编辑: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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