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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国文物安全存在三大特点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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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通报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 

法人违法得到遏制 文物安全案件、重大文物火灾事故有所下降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针对2018年度全国文物安全特点及存在主要问题,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表示,总体来看,2018年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本年度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85起,同比下降5.5%;文物安全案件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国家文物局接报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各类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同比下降57.3%;重大文物火灾事故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事故3起,过火面积均未超过60平方米,损失较往年有所减轻。

  通报指出,当前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但目前仍有15个省份尚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完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县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一些文物单位无专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不少地方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力量不足、日常执法巡查缺位等问题。从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来看,电气火灾隐患尤为突出,因电气故障引发的文物建筑火灾事故占比超过50%。另外,有些省份没有执行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有关要求,存在报送不及时、甚至隐瞒不报等问题。陈培军说。

  通报强调,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要按照《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持续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开展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电气火灾风险评估试点,切实防范火灾风险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试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工作。

(编辑: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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