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通报2018年度文物违法举报情况
共接收举报信息2138条,受理问题线索168件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2018年度文物违法举报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2018年3月至12月,国家文物局通过“12359”文物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和信箱,共接收各类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138条,经核实后,正式登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其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140件,占比83.33%;涉及可移动文物28条,占比16.67%。
涉及国保省保单位举报信息数量多
报告中称,涉及国保、省保单位的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量多。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9件,占比49.29%,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32件;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件,占比27.86%,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22件。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国保、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致使文物遭破坏等,其中一些违法活动性质较为恶劣。
此外,文物违法举报数量地区差异也较为明显。举报信息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中、华东及东北地区,而西南、西北等地区相对较少。举报信息数量较多的3个省份分别是河北省、河南省和山东省,合计占比近30%。而西藏、青海、新疆3个省份,举报数量为零。举报数量相对较多的省份基本是文物大省,文物资源丰富,发生文物违法行为几率相对较大,同时也反映出当地群众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
普通群众是举报的主体力量
参与举报的群体主要分两类,一是普通群众,提供举报信息2061条,占比96.40%,是文物违法举报的主体力量。部分热心群众在外出旅游、度假期间发现了涉嫌文物违法问题,主动向国家文物局举报。例如2018年7月,游客举报了贵州省毕节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会馆“春秋祠”的石质匾额被打孔和遮挡问题,经核实督办,地方文物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拆除了遮挡物,修复了被损文物。
二是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的信息数量虽然不大,但是信息的准确率高、可用性强。2018年,国家文物局先后接到河北、北京、内蒙古等地涉及长城的违法举报信息14件,其中由文物保护志愿者提供的10件,占比71.43%,为保护长城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4月,福建省古建保护志愿者通过举报网站反映明代民居连江建筑群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并提供了该建筑群的分布图、航拍图及建筑年代说明等资料,经过核查督办,当地政府对该区域古建筑进行登记,并公布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利用网络涉嫌文物违法问题查办难
当前,文物违法举报工作还存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量不足、文物基础信息不全、举报信息核实困难、文物违法举报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地方文物部门仍有“知情不报、毫不知情”的现象,除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一些地区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重视不够、处置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合力有待加强等原因外,利用网络涉嫌文物违法问题查办难这一新兴情况也不容忽视。据了解,在举报信息中涉及一些网络平台,如“直播寻宝”“闲鱼售卖”“YY”“微拍堂”“全民直播”等涉嫌违法交易或直播盗墓,这类线索调查核实难度大。
国家文物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健全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据库、完善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等,以更好发挥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