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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纷变身影视剧不是文学主流的改变

时间:2014年08月21日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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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小说如今成了电影的香饽饽。连3000字的微博《摆渡人》也被香港导演王家卫看中,要把它拍成由众多明星出演的豪华电影。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电影故事来源从严肃文学刊物和小说代表的“雅文学”转向发端网络的“俗文学”,这是文学主流的改变。第五代、第六代导演选择文学杂志上的短篇或各种文学奖获奖小说,因为当时它们是主流,而如今网络文学是主流。(见2014年7月17日《解放日报》)

  现在的一些人真是能扯,网络小说成了导演和影视公司的抢手货,这就说明文学主流发生了改变?网络小说成了文学主流?我倒要问问:文学的主流是由小说被改编成电影而决定的吗?倘若如此,那么在没有电影的时代文学是不是没有了主流?

  导演和影视公司纷纷从网络小说中寻找影视剧的故事,与文学主流无关。网络小说改编成电影能够赚取非常可观的票房,比如由同名人气网络小说改编的《失恋33天》就获得3.5亿元的票房,而投资不到900万元,导演和影视公司就是看中了网络小说中蕴藏着的巨大商机呀。

  众所周知,网络小说具有“海量”的读者,“海量”的读者给影视作品提供了足够的观众保证,其实也是给票房提供了足够的保证。还有网络小说的阅读者基本上是年轻人,而电影市场的主流人群呢,也是年轻人,因此,将网络小说改编成电影是不愁没有观众的。再就是对颇有阅读量的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比创作一部影视剧本从时间上来说要快得多。如今时间就是金钱。更何况影视如今是产业,产业是要有经济效益的。导演,还有影视公司,如今一个是商人,一个是企业。商人和企业就要找到赚钱的商机,获取丰厚的利润,什么赚钱就捣鼓什么。如今网络小说能够给导演和影视公司带来盆满钵满的赚钱商机,导演和影视公司怎能不争先恐后地到网络小说中淘宝呢?

  导演和影视公司纷纷将眼光瞄向网络小说,这不是什么文学主流的转变,而是商业社会导演和影视公司趋利、逐利的本能。我们不要给这种趋利和逐利的行为给予冠冕堂皇的解释。再说导演和影视公司趋利、逐利又不是什么丑事。

  网络小说是可以改编成财源滚滚的电影,是可以为国产片票房的迅猛增加作出贡献。但是,将眼睛盯住网络小说,把网络小说当做电影故事的来源,是不会提高国产影片的品质的,无法让国产片真正地走向广阔的世界,成为世界电影强国,更无法给观众带来益心益智怡情的艺术享受。这是因为部分网络小说先天就不足,多数作品的文学品位和品质非常低,创作者在创作中往往没有注意作品的艺术性。网络文学就是一种快餐食品,它是缺乏全面营养的。低劣的原材料,再高明的厨师也不可能将其做成精美的佳肴。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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