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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作品版权开发谨防泛滥

时间:2014年08月19日 来源:知识产权报 作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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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由单机游戏改编而成的电视剧《轩辕剑之天之痕》正在湖南卫视和网络上热播。央视索福瑞全国网收视数据显示,该剧连续5周牢牢占据同时段收视第一的宝座,在第5周伦敦奥运会比赛分流观众明显的情况下,收视依然坚挺。

  近来,网络小说、网络游戏改拍电视剧渐成热潮,《步步惊心》、《倾世皇妃》、《后宫·甄嬛传》、《裸婚时代》、《剑侠情缘》等亮相荧屏即受到观众热捧,网络作品的版权价值挖掘得到网游公司、网络文学网站及电视剧制作企业的认可与青睐。然而,市场红火的同时,改拍中跟风、抄袭、粗制滥造等情况也浮出水面,引起业界关注。

  版权开发青睐改编

  “最近几年,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被改编成电视剧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这让一些网络文学网站和网游公司尝到了甜头。”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网络小说和网游具有广泛的读者群和用户基础,在收视率上有保障。同时,电视剧的播出也可以带动网游用户的增长和网络小说的畅销。因此,在国内,将网游或者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的风险较低,而投资回报率高,盛大文学、中文在线、完美时空、金山游戏等公司都从网络小说或者游戏改编中受益。

  低成本、高回报,正是吸引大量游戏公司和数字出版公司涉足影视制作业的重要因素。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网络小说为例,一部知名度中等的网络小说版权费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仅相当于一部热播电视剧一集的价格,和昂贵的影视剧版权费相比,是尚待挖掘的金矿。

  “后宫剧、都市家庭剧、情感剧等题材,是现代人比较喜欢的类型,具有非常好的改编适应性,且改编难度小、戏剧化程度高、剧情冲突激烈,因此,被广大影视制作机所看中,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好不过的选择。”长年服务于影视文化领域的北京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惠忠律师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网络文学和网络游戏改编电视剧的火热,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影视剧行业优秀剧本的缺失和优秀创作人才的困乏。”陈少峰分析,欲拍影视剧,但苦于缺乏优秀的剧本是很多影视制作公司面临的困境,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的出现,让剧本的选择更多元化。网络作品的全版权运营,不仅可以助力文学网站和游戏公司的发展,也将网络作品的利润开发最大化,一定程度上鼓励推动创作更多的精品。

  未雨绸缪打造精品

  近日,关于广电总局“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网游不能改拍电视剧”的“新六条”规定在业内流传开来,也让《轩辕剑之天之痕》屡遭停播传闻。对此,湖南卫视和该剧出品方上海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下称唐人公司)回应,播出计划不会改变,并强调该剧是由单机游戏改编而成,并非网络游戏,并不违反规定。

  “新六条”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其事,为何会出现这一传闻,在业界引起热议。在完美世界(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监吴玉江看来,目前电视剧制作市场上确实存在问题,在对版权内容重复开发过程中,出现了抄袭、侵权等现象。“正是由于影视制作机构和数字出版企业及网络游戏公司认识到内容产品开发的附加值,一定程度上导致扎堆式的涌进,造成改编后的电视剧质量不高,创新不足,题材雷同的现象。”

  这点得到武惠忠的认同:“网络小说最大的诟病是跟风严重,大量作品风格相似,好似只是换了人物姓名和故事发生时间和地点。很多网络作者为了得到较高点击量,内容粗制滥造。另外,网游的受众年龄层较低,如果网游和电视剧中出现暴力、血腥等情节,容易误导这些年龄层的玩家。”

  “一部优质的版权内容,可以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产业链的延伸。一部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可以改编成电视剧,也可以改编成电影、舞台剧甚至是游戏,反之亦然。但前提是,这部作品要‘接地气’,符合主流价值观。”陈少峰表示,作品改编无可非议,但前提是作品质量要优质。

  即便“新六条”的传闻未得到证实,但已引起业界警醒。“我们将会调整经典翻拍策略,近期不会再有拍摄游戏类题材电视剧的打算,并适时推出现代剧。”唐人公司副总经理藤井树对本报记者介绍。而记者在采访北京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市润亚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时,他们均透露暂时没有拍摄游戏题材影视剧的计划。

  “不管‘新六条’是否属实,影视剧制作公司都要未雨绸缪,将关注点、投资方向及时转换,按照政策的导向,开发新的吸引观众的电视剧模式和内容。” 武惠忠建议。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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