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4>吃货>吃货代言人

我是孔乙己,我为茴香豆代言

时间:2014年04月16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

  茴香豆原是浙江省绍兴地区汉族民间小吃,由于价廉物美,经济实惠,逐步被城乡酒店作为四季常备的“过酒坯”;儿童、妇女也愿花点零钱一饱口福。因而茶馆、小摊也乐于这种小本经营,逐渐成为有浓郁乡土气息的风味特产。

  在中国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中非常普遍,食之可健身固齿,尤以儿童、青年为宜。

  由于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中写到关于茴香豆的有趣情节,茴香豆随着小说的传播而蜚声国内外。凡是来到鲁迅故里的旅客,多半都要慕名到附近的咸亨酒店,身临其境地品尝一下茴香豆和绍兴老酒,体验当年孔乙己的生活,欣赏越郡的古朴民风,临走时还要捎带几小袋茴香豆去馈赠亲友。光咸亨酒店茴香豆的日销量就达300多公斤。

  与《孔乙己》的联系

  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孔乙己》片断:“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编辑:韩雪竹)
会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