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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进课堂的现实问题

时间:2013年06月05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周凤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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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颁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响应,社会各界纷纷拍手称赞,献计献策,一时间中国古老的汉字书法成了当下的时尚话题。

  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文化的主要元素之一,深埋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情感深处。全社会对当前书法进中小学课堂的关注是民族情怀的自然反应。然而,当古老的传统文化,遭遇现代学校教育体制时,人们一方面对书法教学的教育意义和教育价值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另一方面对书法进课堂的具体实施又表现出广泛的担忧:师资、课时安排、学生负担、学习目标等不一而论。

  根据我国中小学学校教学常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广大中小学校书法课开设的法理性依据,也是中小学书法教材编写的依据,《纲要》明确中小学书法课程的基本教学理念是“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还规定了书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实施的建议与评价要求等。笔者在工作中对许多中小学的教师、校长、学生、家长及书法家等人群调查后,发现有两个关键的现实问题必须重视。

  其一,书法师资是短板。众口一词的赞成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的另一边,是众口一词的对书法师资的担忧。《纲要》明确要求书法课程“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但在进入学校课堂教学时,现实问题出现了:一是目前我国中小学校的学生人数众多,而中小学师资配备中没有专职书法教师配备的政策性规定或常规性要求,即使极少数办学条件好的学校配备一两个书法教师,实际也无力承担整个学校以千百计的学生的书法学习辅导任务;二是汉字书法学习是一门动手实践课程,专业技能性很强,教师的专业指导必不可少,在缺乏书法专职教师的情况下,以语文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来兼教书法课,兼课教师是否有能力承担书法教学专业指导是个未知数,书法课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在考试科目的分数挤压下,兼课教师也很难将主要精力投入书法课教学中。

  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此有相应的计划和对策,如在加大专业书法教师培养和兼职书法教师培训力度的基础上,各中小学校可配备1—2名专职书法教师,并成立以书法教师为导师、有书法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共同组成的书法教研组,通过学校书法校本教研活动来保证学校书法课教学的实施和教师的书法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对书法教研组和书法专兼职教师应予以政策、制度和待遇上的保障。  

  其二,课程定位待明确。课程是学校实施教学的核心,也是教学质量的保证,《纲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对此许多教师表现出一定的担忧:书法教育作为一门课程,其课程定位应建立在自身的学科系统基础上,其学科知识和技能应相对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中国汉字书法教育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教育价值和教学经验也足以支撑其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进入中小学课堂。定位不明确、不独立,不利于书法教育的真正开展。当以语文课或其他学科课程为主时,书法课必然成为辅,或是难以避免被挤占,或是只能成为校园内的专题性课程或综合性活动的一部分,最终结果令人担忧。 

(编辑: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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