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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3年03月06日 来源:教育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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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本内容,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以及观察力、注意力、表现力、想象力,提高学生基本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 

  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育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 

  1.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识写汉字,是儿童系统接受文化教育的开端,是终身学习的基础。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规范书写汉字的基本要求。 

  2.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中小学书法教育包括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教学,既要重视培养学生汉字书写的实用能力,还要渗透美感教育,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 

  3.遵循书写规范,关注个性体验。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学生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还要关注学生在书法练习和书法欣赏中的体验、感悟和个性化表现。 

   4.加强技能训练,提高文化素养。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注重基本书写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书写水平。同时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和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目标与内容 

  (一)书法教育总体目标与内容 

   1.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养成正确的书写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用硬笔书写楷书、行楷、行书,做到规范、端正、整洁,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有一定的速度。毛笔书写以楷书为主,学习临摹经典碑帖,基本做到规范、整齐、美观。 

   2.通过书写体验和对古今书法名作的欣赏,能从笔画、结构、章法以及神采、意境等方面初步感受书法之美,培养审美能力、提高文化品位。 

   3.初步辨识汉字书法的几种主要字体,知道一些最具代表性的书家和作品,了解与书法有关的篆刻、器用等方面的常识,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法的热情,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 

  (二)义务教育各学段的目标和内容 

   第一学段(12年级) 

   1.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 

    2.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正楷字。会借助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力求规范、端正、整洁,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3.掌握执笔要领,书写姿势正确,初步养成专心致志、不急不躁的书写习惯。逐步树立提笔就是练字时的观念,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 

   4.学习运笔的正确方法。初步体会起笔、行笔、收笔的运笔感觉,初步感受硬笔书写中细微的力度、速度变化。 

    5.注意观察生活中的书写现象,认识写好汉字的重要作用。 

   第二学段(34年级) 

    1.能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书写态度严谨,不写错别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基本形成良好的硬笔书写习惯,在完成各科书面作业时有较强的练字意识。 

   2.学习使用钢笔及碳素笔、圆珠笔等硬笔书写工具,掌握其使用方法。懂得爱惜文具。 

   3.认识毛笔,掌握毛笔的执笔要领和正确的书写姿势,了解其他常用书写用具的常识,学会正确使用与护理。注意保持书写环境的整洁。 

  4.学习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掌握临摹的基本方法。在临摹过程中学会楷书基本笔画的写法,初步掌握起笔、行笔、收笔的基本方法。注意利用习字格掌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 

  5.开始接触楷书的经典碑帖,获得初步的感性认识。 

   第三学段(56年级) 

  1.用硬笔书写正楷字,做到整齐平正、结构匀称,逐步提高书写速度。进行成篇的书写练习时,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尝试用硬笔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 

  2.继续用毛笔写楷书。比较熟练地掌握毛笔运笔方法,能体会提按、力度、节奏等的变化。借助习字格,较好地把握笔画之间、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逐步做到笔画准确,结构匀称,端正美观。 

  3.坚持良好书写姿势与习惯。 

  4.了解条幅、斗方、楹联等常见的书法作品幅式。尝试集字练习。 

   5.尝试临摹楷书的经典碑帖,体会其书写特点。逐步提高临摹能力。在临摹或其他书写活动中,逐步做到意在笔先,养成先动脑再动手的习惯。 

  6.学习欣赏书法作品。通过欣赏经典碑帖,初识篆、隶、草、行、楷五种字体,了解字体的大致演变过程,感受不同字体的美。  

  7.有初步的书法应用意识,喜欢在学习和生活中,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   

  第四学段(79年级) 

  1.能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楷书,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 

  2.在横线格上用硬笔书写,字行比较平直,字距适当。整篇书写时,基本做到字距、行距适当,整篇清晰、连贯。 

  3.继续用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力求准确。可以尝试学习隶书、行书等其他字体。 

  4.学习欣赏书法作品,能从笔画、结构、行款以及内涵等方面初步感受书法之美,尝试与他人交流欣赏的心得体会。 

  5.热爱汉字,能够较为熟练地用硬笔进行实用性的书写。喜欢书法,愿意在班级、学校、社区活动及家庭生活中,积极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  

   (三)高中阶段的要求 

  高中阶段学生可通过日常书写和选修课达到如下要求: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书法学习成果。学习用硬笔书写行书,力求美观。继续练习用毛笔书写楷书、行书等字体。 

  2.结合语文、历史、美术、艺术等相关学科的学习,认识中国书法的丰富内涵和文化价值,提升文化修养。了解汉字和汉字书法艺术在世界的传播和影响。 

  3.可以通过书法选修课深入学习,发展特长,可尝试书法作品的创作。 

  三、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施途径 

  义务教育阶段,主要通过语文课程开展书法教育。第二、三学段,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 

  普通高中可开设书法选修课。 

   中小学校还可以通过美术、艺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展书法教育。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和学校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其他学段增开书法课。 

  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1.整体把握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要在全面把握书法教育总体目标要求的基础上,落实各学段的具体目标,做到循序渐进。 

  学习书写,是一个以笔画为起点,字体结构从简单到复杂,从单字练习到篇章练习,从观察例字、描红、仿影、临帖到最后独立书写的系统训练、循序渐进过程。教师应科学合理安排,使学生在书写实践中,逐步掌握基本技法,提高写字能力。 

  2.关注学生学习过程,重视书写实践。学习书法重在书写实践,要通过课堂练习、书写作业和各学科书面作业等多种方式落实学生的书写时间。要重视在学生书写过程中的指导,提高教学效益。 

  硬笔书写教学要贯穿中小学学习全过程。儿童初学书写首先学用铅笔,要选择硬度较低的铅笔,随着年龄增长,逐步学习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等的使用。开展毛笔书写教学时,要继续重视硬笔书写教学和训练。第二、第三学段书法课时在硬笔书写教学与毛笔书写教学的分配比例要适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硬笔教学应使用规范汉字,毛笔临帖和练习要以经典碑帖为范本,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4. 临摹是书法学习的基本功。临摹过程包括读帖、临写、比对、调整等阶段。在临写的初始阶段,要充分发挥习字格在读帖和临写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观察范字的笔画、部件位置和比例关系。在临摹的过程中,养成读帖的习惯,随着学习的深入,形成意在笔先的意识。随着学生书写水平的提高,部分学生可尝试背临和意临。 

  5.重视良好书写习惯的培养。本指导纲要分学段提出了书写姿势正确、专心致志的书写态度、保持书写用具和环境整洁、意在笔先和提笔就是练字时的意识等基本书写习惯,培养良好书写习惯应贯穿于学生书法学习的全过程,在学习的初始阶段就加强指导,严格要求,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教学中,可以选用有利于学生掌握正确执笔方式,有利于环境保护,低成本的新型书写用具。 

  6.倡导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书法教学可采用书写实践、作业展示、欣赏评价、讨论交流等形式,提高教学效率。学校和班级要创设书法学习环境和氛围,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 

  7.书法教学要重视课内外结合。在学生的生活中,充满着学书法、用书法的机会,书法教学不仅在课堂进行,还应通过组织课外书法社团、兴趣小组、专题讲座、参观访问、比赛展览等形式,激发学习兴趣,拓展学习空间,丰富学习生活。要引导鼓励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应用书法学习成果,发展实践能力。 

  8.重视学生日常作业的书写。各学科教师要引导学生认真对待每一次书写实践,对学生的卷面作业书写要有要求,把练字与应用结合起来,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9.教师要提高自身书写水平,发挥表率作用。各科教师都要在板书、作业批语和其他书写方面以身作则,成为学生认真书写的榜样,书法教师尤应发挥示范作用。 

  10.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尝试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体现书法教学要求,提高书法教学的效率。 

   (二)评价建议 

  1.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重在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引导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提高书写水平。要充分发挥评价的反馈调节、展示激励、反思总结、记录成长、积极导向等发展性功能。 

  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等级考试评定。各门学科首先是语文学科的期末和升学考试中,可设置卷面书写的评分要求。 

  2.对小学低中年级学生的书写评价,要重视书写的正确,注意学生对基本笔画、结构的把握,不要写错别字;关注认真的书写态度和书写整洁等良好习惯的养成。对小学高年级学生的书写评价,还要关注书写的流利与美观。对中学生的书写评价,要适度关注行楷的书写水平。 

  中小学的书法知识和书法欣赏的学习,目的是让学生获得对书法的认识和审美的愉悦感受,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提高修养。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不作评价内容。  

  3.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可以采用观察指导、作业分析与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方法。 

  教师需随时观察学生的书写行为,关注他们的书写习惯和态度,了解学生学习的困难和造成困难的原因,及时予以鼓励、矫正和引导。 

   书写作业的分析需要结合学段要求,将学生的作业比对范字,肯定进步,指出不足,鼓励改进。作业评价也要重在激励,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练字积极性。传统的毛笔习字红色画圈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手段。 

  为增强学生自信心,提高他们自我评价和反思的能力,可采取鼓励学生汇集自己不同时期的书写作业和相关资料、定期展示学生的书写作业等方法,这些方法能展现学生书写水平提高的过程,具有形成性评价的积极意义。 

  评价还可以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既有利于自我提高,又有利于切磋共进。 

  (三)教学用书编写建议 

  1.中小学书法教学用书主要包括学生书写指导练习册、教师书法教学指导书、教学挂图等品种。教学用书的编写应该依照本指导纲要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有关要求,全面有序地安排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落实教学目标;要体现书法教育的实践性、基础性、阶段性和典范性;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难易适度,分量适当,力求活泼生动,便教易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写指导练习册的容量要适度,以书写练习为主体。第四学段每学年只编写一册书写指导练习册 

  义务教育第一学段书写指导练习册的编写,要参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附录4基本字表和同学期语文教科书的识字、写字内容,以硬笔书写的基本笔画、间架结构的范例和书写练习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姿势和书写习惯的指导。 

  义务教育第二、第三学段书写指导练习册的编写,以硬笔楷书、行楷和毛笔楷书书写的基本笔画、间架结构的范例和书写练习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姿势、书写习惯、书写方法的指导。 

  义务教育第四学段书写指导练习册的编写,要按学段目标要求,以硬笔行楷字书写练习和毛笔正楷经典碑帖临摹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方法的指导。 

  高中阶段可以按照相关课程标准要求编写书法选修教材。 

  3.各年段可以编写书法教师教学用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书法文化和书法欣赏等方面为书法教师提供典范资料和方法指导。 

  (四)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建议 

  1.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法修养和书法教育教学水平。中小学语文教师应能兼教书法。 

  2.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3.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生动活泼的书法教学。通过互联网获取丰富的书法教育资源,加强交流,构建开放的网络书法教学平台。 

  4.充分利用少年宫、美术馆、博物馆、名胜古迹等资源,开展书法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节、文化节等课外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学校还可开展校际、地区以及国际书法教育交流活动。 

  五、 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管理与保障 

  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创造性地实施本指导纲要,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的实施。 

  要有计划地加强书法教师队伍的建设,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中小学全体教师都要提高书写水平。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学生的书法教育能力。 

  要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提供必需的保障,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逐步完备教育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2.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安排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研究、交流、教师培训等项活动。 

  4.要加强对学校书法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以及教育目标和内容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书法教学资料、器具选用的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规定,禁止和查处一切借开展书法教育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不组织、不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书法考级活动。   

(编辑: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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