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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力舟:加强博物馆建设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时间:2013年03月04日 来源:中新社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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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美协顾问杨力舟的提案着眼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他表示,近几年我国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开创性的努力,建立和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国家级名录1165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名录4155项,并且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条件。这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建立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只是迈出了新的一步,因为“申遗”的成功,并不等于“保护”的实现。

  杨力舟提出,另一种全方位的、能见实效的保护,要靠博物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品类众多,不同的品类有着各自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尤其是与过去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传统手工艺也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沉淀下来,有的已经消亡,有的处于濒危状态。为此,博物馆式的保护就成为传承民族记忆、收藏珍贵遗产、传之后世的必要方式。将各种民间艺术、工艺生产过程、传承人的绝活、民俗活动资源,利用现代影像、录音等数字化手段记录下来,藏入各类博物馆。特别是那些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体现民族根性的原生态遗存,收集在博物馆里就更有深远意义,对这些东西的抢救性收藏是当务之急。

  经过20世纪后半期的努力,特别是近30年,全国各地的美术馆、群众艺术馆,已经收藏了不少民间美术艺术品,以及戏剧、音乐、工艺美术等方面的珍贵遗存,但是与浩如烟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在遗存相比,仍然显得微乎其微。还有大量的遗存需要认真挖掘,整合保护。建议国家尽早建立中国工艺美术馆,收藏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省、市、区、县的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要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藏任务,政府必须明确其职能,并且批拨专款,作为收藏与保护的经费。在经济发达地区可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博物馆,一般省、市的文化馆、群艺馆要设专厅、专室,以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管、展览,以飨民众,使“非遗”的保护工作落在实处,并长期持续深入地进行下去。

    国家财政对新发现的西藏文物点应加大保护力度

  杨力舟委员的另一份提案是关于西藏文物保护问题。他认为西藏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块圣地。她是我文明古国璀璨的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页。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还难以富有说服力。更要仰仗历朝历代能遗留下来的文物。自2007年4月开始第三次文物普查,至今已经发现新的文物点1616处,由国家登记造册的文物点就有2337处(其中复查721处)。从有关报导来看,新发现的文物点中有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唐加寺明代壁画,日喀则吉隆县吐蕃封土墓,定结县琼孜乡恰姆村和日屋镇恰姆石窟寺,曲玛古战场遗址,那曲地区尼玛县吉松村落,波密县境内首次发现了处石榷墓地,阿里境内就发现70余处石框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见中国文物报2009年2月13日《遗产周刊》)这些文物新发现规模庞大,成效令人震奋。然而也使我联想到对如此丰富巨大的文物点的传承保护,管理利用,免遭破坏盗掘,以及延缓自然风化的科学维护的任务则又有多么的繁重。特别是农村与边远地带,保护文物所面临的困难就更大。

  普查登记在册,政府做到了心中有数,其意义不可低估,但是真正的目的还在于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对于西藏历史的研究、文化的发展,藏区与内地关系的文脉,宗教历史的演进,艺术审美的独特创造都提供了极可宝贵的价值。这些事际物证,有力的展现了西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繁荣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对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榨取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保护措施也会引起世界的关注。工作做好必然大大增加藏汉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建议政府对西藏新发现的文物点的管理要从政策上人力物力上加大保护力度。增加经费支持是首要的措施,希望国家财政为此要批拨专款,使西藏自治区的文物保护事业能够加速发展。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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