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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的养老金问题不能成短板

时间:2013年03月04日 来源:浙江文艺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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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颖水之上】:

  新春佳节,举国欢庆,万家团圆。但在“每逢佳节必思亲”的时刻,也有许多人会黯然神伤,悲痛交加,其中最甚者莫过于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及老人们。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春节假期结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做“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1000万。谁来为“失独”家庭埋单?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因此,笔者建议:一是国家应尽快出台“失独”家庭的养老金政策,积极应对我国“跑步前进”的老龄化进程;二是为“失独”家庭再生一个孩子的相应服务,以此解除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各种现实困境。 

     

    一个出现大面积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实际上就是为未来的发展预留了隐忧。所以说,对于已经出现的“失独”家庭,党和政府在承担起计划生育补偿的国家责任,大力推进奖励扶助制度同时,还要尽快出台特殊群体的、有针对性的政策体系,比如,为“失独”家庭再生一个孩子的相应服务,以此解除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各种现实困境,让“失独”家庭得以在政策普惠之下,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养老金制度的出台与完善,首先要破解百万“失独”家庭的养老难题。“失独”家庭的所求,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养老金足量正常发放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他们迫切的心灵慰藉。因为和子孙满堂的老人们相比,他们变得异常脆弱,天伦之乐的家庭幸福的失去,使他们的精神生活充满孤独忧伤。即使有万贯家财,也是抵不上亲情抚慰。 
笔者在为民政部“‘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而叫好的同时,也翻阅了大量资料,所谓“三无”,指的是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收入来源。按照这样的标准,“失独”家庭只能符合“三无”中无子女”的条件之一,不可能得到政府供养。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3年来,除了近年刚开始实施的每月100元“特别扶助金”项目,“失独”家庭得到的政策保护为零。也可以说,在养老金制度存在缺陷的前提下,百万“失独”家庭已经成为养老金制度的短板。 
(编辑:王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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