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2>十八大>重要论述

孙志军:文化体制改革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时间:2012年11月12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
0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 今天下午15时,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中外记者招待会,邀请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军,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赵少华,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田进,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副署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建国介绍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澳门澳亚卫视记者提问时,孙志军表示,在涉及整个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注意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比如国家重点的京剧、昆剧院团,比如交响乐、芭蕾舞、歌剧、民族院团,比如少数民族地区为世居少数民族服务的有关文艺院团,比如涉及到文化艺术遗产保护的有关艺术表现形式等都没有列入转企改制的范畴,仍然作为事业性质,由国家财政保证正常运转。

  孙志军说,希望这些没有转企改制的事业性质的、由国家保证自身支出的院团,也应该实施内部改革,规范管理,以提高自身的演出效益,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对已经实施了转企改制的院团,我们国家政策也很明确,叫“扶上马、送一程”,仍然保持财政投入的基数不变,同时,转变投入方式,不像过去发人头工资,而是购买它的服务,进而使这样转制的文艺院团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更好更快地发展。

(编辑:路涛)
会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