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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媒体”莫被“自媒体”牵着鼻子走

时间:2013年12月09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左 岸

  【事件】 “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的假新闻被多家媒体在官方微博或传播平台上转发

  【观点】 媒体尤其是公共媒体更应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学会尊重事实、追究真相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这是毋庸置疑,也是众所周知的。然而,日前由多家媒体集体制造的一起乌龙事件,暴露出网络时代的当下,很多新闻媒体在这一基本原则的把握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范,以至于很多网友发出“真正丢人的不是老外或大妈,而是中国媒体”的感叹。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12月2日,一组图片顶着“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的标题传遍网络,随即,《人民日报》《广州日报》《环球时报》《燕赵晚报》《钱江晚报》《半岛都市报》《南都周刊》等多家平面媒体,国际在线、网易、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以及多家电视台分别在自己的官方微博或传播平台上做了转发,有的甚至还煞有介事地配发了评论,一时激起很多网友对当事“大妈”大加指责。然而,事件随后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经北京警方现场调查,外国小伙的确撞到了这位“大妈”,后者并非故意讹诈,“大妈”成了这次事件以及随后铺天盖地的“讹诈新闻”的真正受害者。

  虽然这起事件的真相及时得以还原,围观的网友也逐渐散去,但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足以引起新闻媒体尤其是公共媒体和从业人员的深刻反思——在新媒体时代,公共媒体应该怎样讲求新闻的“时效性”?怎样善加利用“自媒体”这一信息源?

  随着媒体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各媒体都把抢时效作为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这本没有错,因为新闻重在一个“新”字。但问题在于,很多媒体尤其是一些公共媒体在实际工作中,将“快”作为衡量自身实力的最重要标志,错误地将时效性放在真实性前面,以至于为了时效、点击量,不在第一时间去核对事实,不愿意费事采取措施去查对信息来源,只要在网上看到能吸引眼球的信息,就随意转发编发。在这种情况下,大量“自媒体”的信息不加甄别地出现在许多公共媒体平台上,这种现象给社会公众造成的困扰已不止一例了。

  深圳“90后”女孩街头喂食流浪乞丐被赞“最美”,随后被曝出这是推手策划的假新闻;广州女童为“中暑”的清洁工撑伞被称充满爱心,随后被当事人证实是一则付费广告……在这些虚假新闻最终被揭穿前,不乏公共媒体参与转发和传播。实际上,随着当下人们对网络传播的熟悉,一般的个人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公众并不是无原则地相信,甚至许多都是存疑的,但这些信息一旦由公共媒体平台转发,无论公共媒体是否对信息的真实性经过核实,受众出于对公共媒体的信任,一般都会优先倾向对信息真实性的认定。那么,假如这些信息是虚假信息,其在社会舆论传播中所起的负面作用则显而易见。

  新闻工作的首要职责是真实记录和传播新闻事件的过程,公共媒体的基本职能是将真实的信息呈现给公众。那么回到“大妈”这起事件,最初曝光此事的那名拍照者带着标签化思维“制造”新闻的行为固然可恶,但充其量也只反映了他个人的错误认识。然而,一些公共媒体为了抢新闻,在没有核实消息来源是否真实,没有派记者实地采访调查的情况下,仅凭几张网上照片,就立即进行转发和传播,两者相较,后者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无疑要严重得多。而这样的事件每出现一次,公众对公共媒体的信任指数便会被多消耗一次。

  在人人都有传播媒介、人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发生了颠覆式改变,面对纷至沓来、鱼龙混杂的信息,媒体尤其是公共媒体更应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学会尊重事实、追究真相,学会“慢一拍”,把时效性建立在真实性之上。而不是那么轻易地被“自媒体”牵着鼻子走,失去应有的判断能力、思考能力和核实责任,丢掉公信力和权威性。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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