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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中国文联维权事业

时间:2013年08月21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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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党中央在新时期赋予中国文联的一项重要使命,是中国文联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文联组织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迫切愿望。依法保护著作权,对于进一步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活力,促进文艺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国文联的文艺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已逐步成为团结服务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重要纽带。

  明确职责,完善机构,深入调研,为体系化维权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设立和职责的确定在我国文艺维权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不仅是中国文联有组织、成体系开展权保工作的新开端,也标志着我国的文艺维权事业迈上了快速路。

  自1995年“中国文联文学艺术家著作权保护委员会”成立,2001年中国文联增加维权职责至今,中国文联的权保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质变。

  特别是2011年在中国文联党组的不懈努力下,中编办下发《关于调整中国文联机关内设机构的批复》,同意中国文联机关设立权益保护部,并界定了权益保护部的三项职责:参与研究拟定与文学艺术作品有关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案,参与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对团体会员、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指导中国文联所属全国性文艺家协会和地方、产(行)业文联组织开展维护合法权益工作。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设立和职责的确定在我国文艺维权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不仅是中国文联有组织、成体系开展权保工作的新开端,也标志着我国的文艺维权事业迈上了快速路。自此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按照中国文联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大力推动,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的维权机构相继成立,特别是今年初,中国曲协、中国民协通过内部编制调整设立了权益部,其他协会也明确由组联部(会员部)或研究部负责权保工作,为维权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科学谋划文艺维权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文艺维权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了解文艺界和文艺工作者的所思所想。中国文联为全面了解各艺术门类权保工作状况,利用一年时间开展了面向全国的文艺维权调研工作。在调研形式上,采取走访交流与问卷调研相结合的形式,就相关专题与11个全国文艺家协会分别进行了多次交流,与之同步,面向全国发放调查问卷29589份,回收7542份。在调研内容上,涉及到立法建议、组织建设、权保状况、维权调解、集体管理、侵权救济、侵权鉴定、宣教培训等多项内容。在调研对象上,不仅面向文联组织和文艺家、文艺工作者,还陆续走访了全国总工会、中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6个兄弟人民团体的法律及维权部门,借鉴经验,交流思想,结合文艺界特点,初步归纳出了符合文艺界人民团体定位的维权服务规律。有关调研成果,不仅有助于集中力量解决现阶段维权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也得到了文化、版权主管部门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推动立法完善、加强宣教培训,强化日常维权业务

  ◎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国文联从未懈怠,特别是在与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切身利益相关法律的制定中,文联组织已成为实至名归的文艺工作者的娘家人,时刻为他们呼吁、奔走。

  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权利需要通过法律制度来确认,推动完善立法是维权工作的基础。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国文联从未懈怠,特别是在与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切身利益相关法律的制定中,文联组织已成为实至名归的文艺工作者的娘家人,时刻为他们呼吁、奔走。在备受瞩目的《著作权法》三次修订中,中国文联多次组织文艺家协会就修法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改进立法沟通方法,建立长效的立法对话协调机制;还主动承接了国家版权局十个《著作权法》修订重大立法课题中的三个,通过研究,将文艺界关于著作权行政调解制度的设计构想、摄影著作权和电影著作权保护期延长的呼声以及关于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课题报告的形式向国家版权行政部门和立法机关进行了整体反馈。在普法宣传培训领域,中国文联更是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工作来抓。近年来,先后举办了杂技、戏剧、民间文艺、影视、音乐等领域的著作权保护研讨座谈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研讨和培训,并以权保部成立为契机,举办了首次带有维权工作全面引导性质的文联系统维权研讨班,决定每年度举办一次类似培训,增强各文艺家协会和地方文联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编撰、出版了《文艺维权实用手册》,并正在推进文艺侵权案件案例选编的编辑工作,将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语言和版权知识用艺术家读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以案说法等讲故事的方式,为艺术家提供通俗易懂的维权指引。此外,坚持日常宣传和重点时段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中国艺术报》等传统媒体长期向文艺界普及维权知识,并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与有关部门合作,通过百度网等新媒体向社会不断宣传文艺维权工作,扩大文艺维权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近年来,中国文联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机关初步建立起了立法对话协调机制;与版权执法部门的业务联系不断加强,积极谋求参与国家维权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文艺快速维权反应机制;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合作机制也正在落实中。通过不同形式的外部协作、合作,中国文联正在聚合社会各界的维权资源和对权保有利的力量,最大限度地保障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艺术门类的权保工作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戏剧、舞蹈、杂技领域,维权研讨和基础研究扎实、深入;影视领域,指导编剧与影视机构签约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业已发布;音乐领域,词曲作者的权保社会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美术、书法领域,美术作品资源库和美术家档案工程业已启动;曲艺和民间文艺领域,专门的维权部门已经建立,维权工作思路正在形成;摄影领域,以集体管理为抓手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精心谋划,全面推动文艺维权取得新进展

  ◎在中国文联的支持下,各文艺家协会、各级地方文联组织的维权力量也正在加强纵向、横向联系上下功夫,尝试通过建立文艺维权联盟的形式逐步构建覆盖主要艺术门类和地区的文艺维权网络体系。

  ◎维权是一项艰巨性、长期性工作,做好调查、宣传、培训等权保基础工作尤为重要。中国文联始终关注文艺维权基础工作建设,并使之成为辅助各项业务工作有效实施的有利抓手和重要任务。

  总体而言,中国文联的维权工作已取得了积极成效,打下了良好基础。但面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形势,以及传统条件下和数字环境下的侵权盗版问题,中国文联的维权人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文艺维权事业任务艰巨、道路漫长,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

  确立符合文联维权工作特色的指导思想。在面向未来的工作中,中国文联初步明确了维权工作“夯实基础、谋求联合、以著作权保护为核心,依法保障文艺工作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指导思想。夯实基础是加强权保工作的组织基础、专业基础,为文联组织体系化地开展权保工作提供保障;谋求联合是积极与各级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协作机制,以提高个案维权能力为出发点,放大维权工作的整体效应;以著作权保护为核心,明确了文艺维权的工作重点;依法保障文艺工作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则体现了文艺维权工作的根本宗旨,通过维权服务,在保障文艺工作者就业权、报酬权、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益的同时,推动以著作权为核心,以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典权等权利为补充的发展权益得到整体保护。

  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文艺维权队伍。目前,中国文联正在积极推动维权组织建设。在党组部署下,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有关文联组织开展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以期定位中国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地方文联组织在文艺维权整体布局中的地位和职责,为加强权保组织建设和维权队伍建设提供相应的依据和指导;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也正在按照中国文联的整体部署,在积极争取编制、经费的同时,整合内部编制,逐步保证专人专岗负责维权工作,并尝试通过聘用机制强化文艺维权队伍。在中国文联的支持下,各文艺家协会、各级地方文联组织的维权力量也正在加强纵向、横向联系上下功夫,尝试通过建立文艺维权联盟的形式逐步构建覆盖主要艺术门类和地区的文艺维权网络体系。

  积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文艺维权相关法律制度。目前,中国文联紧密关注《著作权法》修订进展,特别是一些与各艺术门类文艺工作者核心权益相关的条款修改,不断向立法部门反映文艺界的意见,促进文艺家的合法权益在制度上得到更好保障,为依法维权奠定基础。二是正在与国家版权局磋商,共同研究起草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促进尽快出台,填补民间文艺保护的法律空白。三是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条例、社团登记条例等社会法制建设工作,反映文艺界的有关立法、修法诉求。此外,还在抓紧探索研究文联组织建设和文艺工作者方面的法律制度出台的可能,争取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文联组织的性质和作用,明确文艺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进一步确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合纵连横,不断创新维权机制。文艺维权需要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一切对文艺事业发展有利的力量,目前中国文联正在牵头与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深化合作,构筑务实长效的合作机制。在巩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机关的对话协调机制基础上,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法院系统为代表的司法机构的长效合作,发挥文艺界人民团体优势,协调处理重大文艺维权案件。在与版权执法部门的业务联系上,正在积极寻求合适位置参与国家维权专项行动,争取低成本、高效率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此外,鉴于文艺维权特别是版权保护,有很强的专业性、社会性和国际性,中国文联正在建立合同范本指导机制和审核机制、信访与案件投诉举报机制,并推动文联系统的版权资源整合;探索推动有意愿、有能力承接文艺界维权案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以低成本代理、风险代理为特色的文艺维权社会化援助机制,并逐步与境外文艺权益机构建立双边、多边合作,为文艺家和文艺作品“走出去”保驾护航。

  强化观念意识,狠抓基础工作。维权是一项艰巨性、长期性工作,做好调查、宣传、培训等权保基础工作尤为重要。中国文联始终关注文艺维权基础工作建设,并使之成为辅助各项业务工作有效实施的有利抓手和重要任务。一是建立基础性调研和数据统计的常态化模式,通过对各艺术门类权保问题的透彻研究以及有关维权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为规划、部署各项维权工作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参考;二是形成常态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宣教培训机制,在中国文联、各协会的整体培训计划中不断强化权保工作内容,并在培训形式上不断创新,促进文艺界维权意识和全系统权保干部维权能力的双提升;三是紧抓重大事件、重要时期、重点活动的宣传,在普及常规维权知识的同时,实现“护权益”与“促交易”的有机结合,借助新媒体维权宣传平台为文艺作品的国际化提供展示、推介空间;四是加强理论研究,为艺术界人大、政协代表提供议案的理论支持,通过两会的代表、委员反映艺术界的呼声。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文联的文艺维权工作已取得较快发展,经历了由小到大、由零散到集中的转变,几代文联权保工作者为维权事业倾注了心血。当前,在党和国家不断提升国家创新力,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大背景下,文艺维权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必然越来越好,重要性也将越来越被全社会认同。我们有理由相信,维权工作必将成为文联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文艺家的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我们满怀信心,在中国文联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推动下,中国文联的文艺维权事业前景广阔。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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