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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太寄望于“明星不做药品广告”

时间:2013年02月0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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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优卡丹事件,演员宋丹丹近日公开致歉,并表示“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虽然仁和药业日前发出声明,澄清了“优卡丹会损害儿童肝肾”的传言,宋丹丹表示“如释重负”。但是笔者并不太寄望于“明星不做药品广告”。“明星代言”其实并非药品广告甚嚣尘上、不绝于耳的主要推手。“药品有疑,明星受过”的背后,一方面固然是“明星效应”的不可小觑,而归根结底,则还是非处方药仍显宽泛与庞大所催生的“广告冲动”。明星代言也好,凡人出镜也罢,药品广告孜孜以求的发布动力,当然是希望普通患者选择购买非处方药时的“跟着广告走”;而要是努力借鉴许多国家的“严管经验”,大力压缩非处方药的自购空间,各种药品广告对社会公众的“诱惑力”便会大打折扣。

  “明星也是人”,说句不甚妥当的话,明星也怕“风光不再,时不再来”。在药品广告的审核监管尚显“有利于代言捞钱”的大气候下,能像宋丹丹那样,做到“吃堑长智,严以自律”,当然很是值得称道和效法。然而,如果代言的“风险成本”,的确不足以令人踟蹰再三、深感敬畏,“明星不做药品广告”的“榜样效应”究竟几何,在我看来还是颇存疑虑的。

(编辑: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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