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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几点体会

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乔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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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时期文艺创作的指针——学习“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几点体会 

  创作导向引领创作实践,是创作实践的风向标,它从根本上影响着创作者的价值取向,决定着创作者的创作走向及其作品的社会价值和时代意义。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集建党九十多年、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以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领导文艺经验之大成,并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实际所作出的科学论断与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理论自信和文化自觉,必将在新形势下对中国特色的文艺创作和发展起到巨大而持久的推动作用。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这一科学论断和创新理论的深刻内涵及其对当今创作的指导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唯物历史观的深刻反映。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作为人民生活反映在文艺工作者头脑中形成的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理所当然地要把握住为人民创作这个主题和方向,要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在人民的进步中造就艺术的进步。这是唯物历史观对文艺的本质要求,它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的发展相一致。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必须摒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自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际上就是从自我出发,以个人为中心,从个人的好恶得失与价值判断的角度,去评判和描绘历史铸就的大是大非,现实生活的波澜壮阔与迂回曲折,以及人民大众公认的公序良俗,这往往会使自己的创作陷入自我的逼仄之中,从而丧失了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所必须具有的人民性这个根本属性。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必须高度重视和努力克服社会上存在着的信仰危机和由此导致的鬼神崇拜现象。共产党人的信仰危机就是不信马克思主义,就是抛弃唯物历史观。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这是我们每个人在启蒙阶段就具备的对客观世界的朴素认识,但在现实生活中,跪拜鬼神、迷信风水却十分盛行。这样说,不是反对以鬼怪神妖为题材进行文艺创作,文学是人学,文艺范畴的鬼怪神妖学也是人学,关键在于你的作品是弘扬神话精神,还是宣传迷信思想。在这里,人民性是衡量作品成败得失的标准。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文艺创作百花齐放,万紫千红,呈现一派欣欣向荣景象。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鼓吹帝王崇拜、权力崇拜和鬼怪神妖崇拜和宣扬牧民思想等背离唯物史观的文艺作品,还或多或少地在涌现和流行。今天,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进程中,继承和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宗教文化及世界其它国家先进文化的精华,是必不可少的。但始终把握住多元中的核心,始终坚持唯物历史观应是第一要义。

  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以人为本换而言之就是为人民服务。它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了这个精神,是科学发展观对文艺创作的时代要求,它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与文艺关系的学说。

  当前,有一种隐形的,或者说是似是而非的导向在严重的影响和干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这就是“获奖导向”。所谓“获奖导向”,就是在创作之初,在创作之中,在创作之目的上,一切从“获奖”出发,以能不能获奖成为创作的圭臬。“能获奖吗?”“能获大奖吗?”“有获奖的可能吗?”成了某些文艺投资人和出品人以及评论家的口头禅。严格地说,“获奖导向”常常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相左,违背文艺的科学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的方向。诚然,在一定程度上获奖作品也体现了作品的质量。但为获奖而投入巨资创作的作品,往往在获奖后便投入了仓库。李长春同志在其所著《文化强国之路》一书中严肃批评这种现象是“以评奖为目的,以评委为标准,以领导为市场,以赔钱为结局”。

  创作导向正确,文艺就能健康发展,创作导向错误,文艺就必然进入歧途,归根结底要危害社会主义的文艺事业。鉴于此,要真正做到创作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文艺作品由人民检验这个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文艺作品一经面世,便是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现象要经受时间、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人民群众对作品的评判是最权威的评判。有人会说,人民群众是个庞大的群体,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评判标准在哪里?其实,所谓“各有所爱”,是指有人喜爱美术,有人喜爱摄影,有人喜爱戏剧,有人喜爱音乐等等。统一于喜爱某一门类的艺术品时,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品,均有一个深入浅出而又颠扑不破的标准,这就是雅俗共赏。你的作品为人民群众“共赏”,说明你的作品深得人心。

  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核心价值观的本质体现。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的层面,完整地体现了现阶段党和政府以及全国人民努力奋斗的价值追求和共同理想,是马克思主义价值思想中国化的时代产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坐标。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继往开来的伟大意义。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运用各类文化形式,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质量高水平的作品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什么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这是从为人民服务的高度,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对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的时代要求,也是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是相一致的,两个导向,一个目标,这便是文化为人、文化育人、文化化人,其潜移默化的思想力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民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民的自觉行动。从而促进社会的科学发展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放眼望去,古往今来,凡思想性、艺术性水乳交融,完美结合的优秀文艺作品,无不具有时代性和人民性的特征,无不在故事情节、人物行动或创作者倾注心血的字里行间,自然而然地表现出一定的思想主张和价值取向,也无不为弘扬特定时代的价值观和民众公认的普世的价值观作出过积极的贡献,这些作品依然在鼓舞和感召着我们,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榜样。但学习和借鉴不能替代创造。典型的艺术形象具有榜样的力量。摆在文艺创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创作,创造出具有价值引领,行为风采和理想光芒的艺术典型,去感召和鼓舞人民。

  文艺领域是各种思想,各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交汇、交锋、交融的重要阵地。阵地不能丢,旗帜不能倒,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思想上的旗帜。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说到底就是坚持唯物历史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核心价值观,就是在这三观指导和引领下,确保我们的文艺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进程中,在风起云涌的社会思潮激荡中,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引领潮流,不断出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不愧人民与时代的积极贡献。

本文作者为云南省剧协名誉主席、国家一级编剧

(编辑: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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