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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络文艺“热辣滚烫”,代表委员给出这些“锦囊妙计”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两会声音·网络文艺
  网络文艺作为互联网技术应用下催生的新兴文艺形态,具有极强的创造力和旺盛的生命力,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综艺、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网络文艺形态成为了影响人们生活旨趣和价值理念的重要文化产品,甚至是彰显时代审美、凸显社会风貌的“中国文化新名片”。
  今年两会,网络文明建设、网络文艺发展、文艺资源数字化、数字化平台建设等成为多位代表委员的关注热点,他们从多角度提出了关于优化网络文明、发展网络文艺的建议。
  关于贯彻版权强国战略,切实做好全媒体条件下新文艺产品版权保护的建议
  张继、许宁、靳东、王瑞、刘广、韩新安、刘家成、吕涛、林茂、冯俐、赵聪、张勤、吴洪亮、张凯丽、张勇、戴斌、李心草、范宗钗、唐延海等2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贯彻版权强国战略,切实做好全媒体条件下新文艺产品版权保护的建议》。针对当下新文艺产品版权保护方面存在新媒介侵权乱象繁杂、新文艺产品版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需优化、版权保护的社会氛围有待强化等问题,他们建议:
  一、健全涵盖新媒体和新技术的版权法治建设。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版权系统。三、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四、推进版权保护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五、强化版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文艺资源数字化行业协同机制
  加快文艺数据要素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张继提交了关于《建立文艺资源数字化行业协同机制,加快文艺数据要素建设》的提案。
  针对当下文艺资源数据建设在系统性、协同性建设,各级文艺品牌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文艺数据资源调查等方面的不足,他提出各级文艺团体和组织,应尽快建立本领域、本系统文艺资源数字化协同机制,制定数据互通和应用互通标准,推进共建共享,最终关联形成中华文艺资源数据库等建议。
  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邱华栋提交了《关于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他建议:一、完善相关立法,明确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的原则性问题,通过《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条例释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问题。二、要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国标、行标等“软法”的作用,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三、建立人工智能开发者与权利人组织良性对话机制,推动国家权威机构监管的正版语料数据库建设。四、加快落实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多方主体责任,构建行政主管部门、人民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多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
  关于建设“国家艺术大家档案”数字化平台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席林蓝提交了《关于建设“国家艺术大家档案”数字化平台的建议》。针对当代艺术家档案留存整体性系统化程度不高、数字化力度不足、鲜活度感染力不强等问题,她建议:
  一、建设“国家艺术大家档案”数据化平台,列入中宣部“国家文化记忆和传承”工程。二、打造“987”口述史工程体系,为新中国培养起来的第一第二第三代艺术家们留下重要的口述影像资料,为中国当代艺术史研究留下热辣滚烫的第一手资料。三、聚焦“大家”重点培养工程,加大我国艺术名家大师和优秀中青年艺术人才的培养与推介力度。
  与时俱进推动数字艺术发展繁荣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马锋辉关注数字艺术发展,他认为,我国在数字艺术领域的技术层面与国际保持了接轨,但在关键的人工智能技术分支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比如技术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数字艺术评价标准、学术理论、艺术市场以及公众对数字艺术的普及程度等。因此,他建议:
  一、在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方面,建议在高等教育机构中建立科技、数字及智能与艺术相融合的重点实验室和学院。二、在美育普及与教育应用方面,在教育体系中融入数字艺术教育,培养Z世代的艺术鉴赏能力和创作技能。三、在艺术评价体系方面,随着从实体到虚拟的转变,需要对艺术评价体系进行根本性的更新。四、发展数字化新质文创产品。五、完善艺术市场体系;六、构建安全与伦理框架,技术上,开发防火墙技术保护作品免受侵害;法律上,制定明确的版权规则为艺术家提供保护,促进版权意识。
  关于推动影视微短剧行业
  良性发展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演员、荣获全国德艺双馨演员称号的张凯丽关注微短剧行业发展,在她看来,微短剧目前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版权意识不强、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她建议:
  一、加强规范管理和平台审核,把好内容导向关。二、建议建立影视微短剧内容创作公益平台,为作品提供不竭源泉。三、建议设立相关奖项,激励优秀影视短视频创作。四、建议严格规范版权,保护原创作品权益。五、建议加强现实题材网络微短剧创作。
  充分运用网络文艺平台
  加强短视频精品创作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网络作家蒋胜男提出《关于认真落实“两个所有”的要求,充分运用网络文艺平台加强短视频精品创作服务的建议》。
  她建议:一、加强“文艺两新”的艺德艺风与专业素养建设,做好“人”的工作。二、建立网络文艺作品评优展示机制,推动网络文艺创作。三、明确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通过网络平台落实“文艺两新”各项服务措施。
  加强民族音乐网络传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胡琴演奏家、哈尔滨音乐学院民乐系主任姜克美认为民族音乐的网络传播在配套政策、打造精品品牌、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还存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空间。
  她建议,结合网络传播的特点,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加强民族音乐网络传播的配套政策,例如支持民族音乐院团、从业者与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建立合作关系,设立民族音乐网络传播专项经费等。同时,汇集专业院团、艺术家、创意设计及技术支持团队等各方力量,共同打造精品民乐品牌节目,提升民族音乐对于大众的吸引力。在培养人才方面,建议对民族音乐从业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理论及技能培训,并从多种途径加强民乐宣传推广,通过线上节目为线下演出引导培育观众群体,提升民族音乐的整体影响力。
  搭建国际网络(数字)音乐平台
  让来自东方的新声音传播世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首席指挥、苏州民族管弦乐团艺术总监兼首席指挥彭家鹏提出了《搭建国际网络(数字)音乐平台,让来自东方的新声音传播世界》的提案。
  在他看来,当前数字音乐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且数字音乐产业也在诸多政策与利好环境的支撑下,彰显出强大活力与潜力。柏林爱乐乐团、香港中乐团数字音乐厅、新加坡华乐团数字音乐厅、苏州民族管弦乐团等优秀民族乐团的数字音乐厅平台不仅满足了乐迷高品质的文化消费需求,向创新商业模式迈出实质性一步,也通过“文化+数字”将中国音乐文化品牌发展实践推向新的维度。数字化为民族音乐的普及传播提供更广泛、更高效的渠道,数字音乐厅平台也将用更生动的形式传播民族音乐、弘扬中华文化。
  建立数字表演创演基地
  引领数字表演新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艺术总监沈晨认为数字表演是打破传统镜框式舞台三维空间限制的有效方式,有助于中华文化、思想、美学等辐射全球。
  他建议相关部门扶持组建“数字表演创演基地”,集合国家艺术院团、理工类院校、艺术人文类院校及相关企业,并由艺术、技术、工程等领域顶尖人才共同组成复合型攻关团队,探索文化智能生产消费全流程模式。采用项目制组织形式,校企联合模式,引入国内高端配套企业、国家级艺术院团专业人员,共同完成原生作品,并在此基础上提炼一套理论体系,确立一项生产标准,固定一个开发流程,以此引领数字表演新生态,让中华优秀文化作为“国家形象”传播向全球各地。
(编辑:魏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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