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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考察”:“留芳”还是“遗臭”——千年石窟壁画题字留名追踪

时间:2013年05月28日来源:新华网作者:

  新华网兰州5月27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艳明)香港一媒体记者宋寅在东千佛洞题字留名事件,尘封13年后,近日被网友曝光,引来一片谴责。

  作为一个历史遗迹众多的文明古国,善待文化遗产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的行为还是屡屡发生。专家认为,对于那些 “留芳”不成反“遗臭”者,不光要严厉谴责,更要用法律追究责任。

  题字事件目击者:讲解时最不能容忍的事在身后发生了

  “一不能照相,二不能乱摸乱画,进洞窟前就说得清清楚楚,没想到在我给其他人讲壁画的时候,他竟偷偷干了这种事。”13年过去了,李春元一提起这个记者在东千佛洞题字一事,就深感伤心和生气。

  李春元是甘肃省瓜州县知名的文史专家,对当地历史古迹烂熟于心,许多到瓜州县参观的重要客人,县上都会请他“出山”给讲一讲。

  2000年夏天,宋寅一行6人到瓜州县采访,就享受了这一“礼遇”。受县上相关部门安排,李春元顶着酷热,亲自带着他们到离县城80多公里外的东千佛洞去参观。

  “第2窟是东千佛洞最珍贵的洞窟,壁画是西夏时期绘制的,上面的《玄奘取经图》比吴承恩写《西游记》都要早400多年。”李春元说,作为一个文史工作者,就在他讲这一精美壁画的时候,最不能容忍的事竟在身后发生了。

  “我一回头,发现他已经在洞窟甬道脱落壁画的地仗层上,用钢笔写下了‘二〇〇〇年立夏,香港文汇报高级记者宋寅到此参观考察’题字,连制止的时间都没有。”李春元说。

  由于东千佛洞地处偏僻,且不具备开放条件,长期以来,除少量研究者和部分贵宾外,很少有人到东千佛洞参观,这一“伤心”事也就尘封在了李春元的心里。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宋寅题字留名旧事,13年后,还是“事发”了。近日有网友曝光了宋寅在东千佛洞“题记”的照片,一时间成为网上热议话题。

  事发地文物部门:保留调查追究权利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东千佛洞尽管在艺术风格上归类于敦煌石窟群,但在管理关系上,与归属敦煌研究院的莫高窟、榆林窟、西千佛洞不同,东千佛洞由瓜州县负责日常保护和管理。

  “该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瓜州县文物局和瓜州县锁阳城文管所对东千佛洞的参观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针对此事,瓜州县文物局向全国人民道歉。”27日,瓜州县文物局通过新华社表达了对此事的态度,并强调:“瓜州县文物局保留对该事件及相关人员责任的调查追究权利。”

  东千佛洞位于瓜州县城东南86公里的长山子北麓,现存23窟,壁画总面积486平方米,彩塑38身,是一座精美不可多得的西夏艺术宝库。1996年11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瓜州县文物局介绍,2000年5月中旬,瓜州县锁阳城文管所管理人员在东千佛洞第2窟前甬道南壁的地仗层上发现了钢笔题字,随后致电香港文汇报,要求查处当事人。文汇报称,该记者已调离文汇报不知去向。瓜州县文物局内部也对该事件进行了处理,对有关人士在系统内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瓜州县文物局表示,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瓜州县文物局已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文物保护专家:古迹乱刻乱画要追究法律责任

  承载着历史信息、文明印记的文物古迹,参观者本应怀揣着敬仰之情、用心去认知和感悟,可一些参观者,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就连脆弱珍贵的古代壁画也不放过。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但在现实中,一些参观者对这些明文规定视若无睹,留下了“某某到此一游”、“某某到此考察”等许多“遗臭万年”的拙劣题记。

  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认为,对于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不管是国内游客还是国外游客,都应该受到谴责,这是决不允许的事。

  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游客不文明刻画文物等行为得不到追究的现象,樊锦诗建议,在修改文物保护法时,要进一步明确对不文明参观行为的处罚,这样才能为文物单位强化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