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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争议调解或可完成零成本维权

时间:2013年05月27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王春梅

  维权取证花费16万,最终获得赔偿不足5万,影视领域维权的困窘该如何解决?北京市文联、北京视协推出新型服务内容——

影视争议调解或可完成零成本维权

  “几年前,河北的一位作者写了一个电视剧剧本,还在北京市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后来这个剧本却被人抄袭,拍完了风靡全国。作者想要维权,结果对方在法庭上要求她指出40集电视剧中的类同点,迫于取证的难度和成本,最后作者不得不退却了。”在近日由北京市文联、北京视协、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的“和谐与发展——影视产业法制建设与影视争议解决研讨会”上,北京(朝阳)影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峥以他知道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在影视领域一些创作者进行维权的不易和困窘。

  一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尊浩也慨叹影视维权之难,对张峥所说的故事更是感同身受。他们在去年投拍了一部片子,这部影片播出没多久,就遭遇疯狂盗版。为了查处盗版他们采用了先进的技术进行取证,结果前期为了获得证据就花费了16万元,但是最终获得的赔偿却不到5万元,维权的所费和所得差距之大,让他很困惑。

  当下,影视产业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之一。据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生产电视剧共计500余部、1.7万多集,电视广告收入近1000亿元,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电影产量700余部,位居全球第三,全国电影票房收入170多亿元,其中国产电影票房80多亿元。然而与此同时,随着大量创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投入市场,近年来影视产行业的纠纷事件频发,纠纷数量也在增长。据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红松介绍,近几年,他们所接触到的影视纠纷五花八门,基本上覆盖了影视产业链条的各环节,涉及到剧本创作的委托,投资拍摄的联合摄制、注资加盟,影片分账发行,版权许可协议,影视作品发行权的转让,艺人培养和演出经纪的委托等。

  对此,北京视协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张连生认为,侵权案件急速增加,首先是影视产业中的立法没有跟上,有待进一步健全,其次就是解决争议的服务相对缺乏,相应的渠道不够畅通,从而导致大量的影视争议解决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对于不少影视单位和个人反映的“对自己的作品版权被侵权而困扰。打官司,自己不专业,又耗不起精力,不打官司,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烦恼和无奈,他认为应当完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多元化的帮助。而事实上,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在此方面开始努力进行探索和思考。以北京视协为例,去年与北仲调解中心等共同成立了首都影视法律服务中心,为的就是向影视工作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仲裁及调解服务。“作为文联组织,有责任和义务创新工作方法,帮助文艺家解决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儿。我们就是想做点实事,切实帮助北京的影视工作者保护他们的权益。”张连生说。

  据介绍,首都影视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已帮助会员进行咨询调解处理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影视案件有近30起,受到了广大影视工作者的欢迎和好评。而其中的影视行业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更是因其公益性质对弱势群体给予了极大的扶助。不再需要耗费漫长时间和精力,以及花费高成本进行艰难的官司“拉锯战”,被侵权方不用给付费用就能进行维权,影视争议调解无疑为影视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好的方式。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