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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出台实施办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时间:2013年01月21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日前,中国文联出台了《中国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和个人作品展演、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办法》指出,中国文联书记处书记开展调查研究,要结合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调研课题和计划,深入基层,走近基层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解决问题,注重实效。每次调研都要撰写简明扼要的调研报告,调研成果及时汇总反映。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不同时或轮番安排到同一省份开展调研。

  《办法》强调,中国文联所属报刊媒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中国文联书记处成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国文联书记处成员出席由中国文联主办的会议活动报道,篇幅不超过800字;出席中国文联参与主办的会议活动报道,篇幅不超过600字;出席其他会议活动确需报道的,篇幅不超过500字;赴基层考察调研的报道不超过600字,外事活动不超过300字。除涉及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的,中国文联书记处成员的事务性活动不放在《中国艺术报》第一版和中国文艺网头条。各团体会员和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的工作性会议和活动,篇幅不超过500字。新闻报道中,简化职务称谓,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办法》指出,中国文联书记处成员代表中国文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文艺界重大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经中国文联书记处审批。未经中国文联书记处同意,局级以上驻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不以个人名义出版非学术性专著,不以文联协会名义举办个人作品展演活动。

  此外,《办法》在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严格执行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访次数和人数、简化机场迎送安排、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宴请招待活动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要求。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