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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4》票房一枝独秀 纠纷接二连三

时间:2014年07月08日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肖扬

  《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昨日喜忧参半:喜的是票房超越《阿凡达》,成为中国大陆影史单片票房的最高纪录保持者;忧的是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昨日在北京召开“变4违约 武隆维权”新闻发布会,宣布将起诉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电影票房”的数据,截至北京时间7月7日中午,《变4》以13.83亿的票房成绩,正式超越《阿凡达》,不足11天、46万场排映、3200万人次观影,成为中国大陆影史单片票房的最高纪录保持者。

  《变4》中的中国广告、中国风景、中国演员虽然组成了强大的“中国元素”让中国观众很有亲切感,但也引来纠纷不断:先是《变4》与某楼盘之间有了误会,如今,片中重要场景之一的武隆也大为不满。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昨日介绍,去年8月,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多次派人到武隆实地考察,拍摄数万张照片供参考。10月17日,《变4》片方在京举行发布会,正式宣布选择武隆景区作为影片的拍摄地并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影片最后决战的拍摄将以武隆天生三楚为背景,展现武隆天坑地缝等神奇的景观。同时,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字样。

  今年6月23日,武隆方面受邀在京观看《变4》中国首映,发现影片中未按合同约定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6月24日,针对片方违约情况,武隆方面向一九零五方致函要求履行协议。由于对一九零五方与派拉蒙影业公司协商后给出的解决方案不满意,武隆决定正式起诉二者。

  黄道生表示,电影上映版本没有呈现“中国武隆”地标字幕的标识,而影片中其余外景地均有文字注明拍摄地点,普通观众从电影中根本不知道是武隆景区画面,反而认为拍摄场地在香港附近。此外,由于没有呈现“中国武隆”标识,已出现其他景区冒用武隆外景地进行炒作的情形。为此,重庆武隆旅游景区方面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正当权益。

  昨日晚间,一九零五方针对此事发表声明,在对《变4》中未出现“中国武隆”的标识表示遗憾的同时,指出是武隆方未按合约要求如期付款,导致一九零五无法确认其植入项目是否正常进行。声明中说,直至2014年4月14日,武隆拍摄结束后五个半月一九零五才收到相关费用;由于延迟付款造成后期制作时间异常紧张,再加上制作公司对中文认知程度不足,忙中出错,误认为实景中以“青龙桥”三字出现的石碑就是已经做好的“中国武隆”的石碑,导致影片中未出现“中国武隆”的标识。

  一九零五方表示,己方一直在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相关的问题。但鉴于武隆方就此事件单方面向媒体发表的言论以及希望以法律的手段解决该问题,一九零五就此事将不再发表任何看法,期待法律公正的判决。同时,对于武隆方单方面发布的信息中所提到的一九零五方处理此事的态度以及对武隆产生负面形象的不实内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编辑: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