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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关政策 地方戏曲将获政策扶持保护

时间:2013年07月26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

  记者日前从文化部获悉,鉴于目前地方戏曲面临着观众减少、市场萎缩等困境,文化部决定实施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扶持计划以5年为周期(首期实施时间为2013年至2017年),确立40个左右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创作一批地方戏优秀作品;培养一批潜心地方戏曲艺术、德艺双馨的专门人才;挖掘、整理一批珍贵的地方戏曲史料,使其成为地方戏曲剧目创作中心、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中心、地方戏曲艺术传播普及中心和地方戏曲资料收集整理与研究中心,逐步建立地方戏曲艺术生态保护区。为保证该扶持计划顺利实施,文化部将会同财政部门争取设立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专项资金,对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史料抢救与保存、赴境外演出等给予资金扶持。

  据介绍,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主要措施包括:确定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对院团的剧目创作给予资助,以剧目扶持促进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2013年,首批资助40台左右优秀地方戏剧目,2014年至2017年每年资助10台左右优秀地方戏剧目。分年度委托戏曲院校开展全国地方戏曲编剧、导演、作曲、舞美人才培训班,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人才培训班,并对各地开展的各类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地方戏曲人才培训项目进行资助。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文献、资料等抢救、保存。适时举办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或地方戏精粹)展演及表彰活动。对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演出活动实行补贴。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的10个院团“走出去”等。

  保护与扶持计划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确立一批代表本地区艺术水准的省级重点地方戏曲院团,采取措施予以重点扶持,对各地有影响的濒危剧种给予保护和扶持。要重视基层戏曲院团和民营艺术院团在活跃基层演出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基层戏曲院团和民营艺术院团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董大汗)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