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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荧屏不应沦为企业和明星公司的展示平台

时间:2013年03月29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王晓娟

  如今随手打开电视机,我们的视线很快就会被各家电视台强大的明星阵容吸引而去,从大大小小的综艺晚会到形形色色的音乐选秀节目,各家电视台为了装点门面,不惜牺牲血本邀请明星艺人助阵演出,无论是新出道的歌手,还是实力派的老将,不管是科班出身,还是半路出家,赶集一般在各家电视台“你方唱罢我登场”。而除了高额的明星出场费外,演播舞台布置、人力资源调度以及各种杂务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创作人员借“明星效应”提高收视率的做法无可厚非,但高额的成本投入自然要有人来买单,这些资金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广告商的赞助。如此一来,娱乐类节目实际上是被商业和广告绑架,致使植入性广告、贴片广告肆无忌惮地在荧屏上飞舞。比如《中国好声音》争分夺秒地为“加多宝”、“洁丽雅”做宣传,《我是歌手》则成为天翼和立白洗衣液的传声筒,电视媒体在这一过程中实质上是为企业和明星公司搭建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这一强势传播平台既让企业品牌得到了广泛宣传,又让明星艺人赚足了人气和报酬。但当这些闪耀夺目的娱乐类节目偃旗息鼓时,我们不禁要反问,靠“巨资投入”、“明星撑面”换来的高收视率,能使电视文化走多远呢?

  笔者认为,靠“烧钱”和“拼星”供养的创作轨道迟早会因资源补给不足或入不敷出而中断。企业每年将几十亿的资本贡献于“大腕明星”和电视娱乐平台,但成效与投入不见得成正比,因为观众早已对铺天盖地的娱乐节目广告失去了敏感。企业家有如此强大的实力,若将其投入教育或文化事业,这样“惠民、利民”的公益宣传岂不更让民众信服?同时,相关部门应继续对各大电视台的娱乐之风加以引导,杜绝资源浪费,让娱乐类节目走上更加良性的发展轨道。大众荧屏,不应沦为企业和明星公司的展示平台。


(编辑: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