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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报]“假球”被罚,“假画”和“假唱”呢?

时间:2012年08月06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宁静

  自伦敦奥运会举办以来,体育健儿们奋勇拼搏、表现突出。但也有少数运动员却有失道德风范,羽毛球女双比赛的“假球”事件就是一例。经过调查,8月1日,世界羽联发布公告,四对涉假选手被取消参赛资格,包括中国的一对选手。

  笔者虽然对中国选手的作假也感到痛心,但对这次处罚不能不大声叫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倡导奥林匹克精神,才能保障比赛的公正。现场6000多位观众不只是花钱买了球赛门票,还赔上了时间、精力,甚至感情。比如,比赛现场有两名专程从北京赶来观赛的中国女球迷一直挥舞着国旗为中国队加油。看完比赛后,这两位铁杆球迷说:“双方确实不在状态,我们很担心。”

  不过,相对于体育赛事的“假球”能迅速做出处罚,艺术产品的消费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近年来,国内的“假画”事件多有发生。去年9月,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10名学生联名质疑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春拍中以7280万元拍出的徐悲鸿油画《人体蒋碧薇女士》系其课堂习作。著名艺术家韩美林屡遭一些拍卖公司拍卖署其名的伪作,甚至他明确表示都是赝品要求撤拍,拍卖公司最终还是都上拍了。而艺术舞台上的“假唱”更是频频出现。2月5日,影视明星杨幂到香港宣传电影《新天生一对》,在活动现场献唱电影主题曲,因中途音响出问题假唱被现场“曝光”。有好事的网友把一些假唱的视频放在网上,对其一一揭发,让人看个明白。

  虽然“假画”“假唱”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但奇怪的是相关的处罚却很少看见。对于售卖假画,不仅没看见将哪家公司来个停业整顿或是吊销营业执照,反而是买家花费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购买赝品后,拿着证据起诉拍卖公司却被判败诉。至于“假唱”,按说也应该给当事人及组织者相应的处罚,因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对此都有相关的规定。今年文化主管部门还发出通知,重申对经认定为假唱、假演奏的,文化行政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还表示将研究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假唱、假演奏问题。

  “假唱”消解了从业人员对艺术的追求,败坏了艺术界风气,降低了艺术品质;“假画”坑害了消费者,扰乱了文化市场。这些危害都是有目共睹的,为何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没有进行严格的惩罚。艺术造假者可以说是零风险、低投入、高回报,何乐而不为?因此,拍卖界拍假、假拍、欺诈、做局甚至洗钱等乱象至今仍在上演;“假唱”的明星们仍在四处走穴,“将假唱进行到底”也成了许多不肯放手的“信条”。

  希望我们也能学一学世界羽联,对作假者进行严惩,不然,再好的制度也只是摆设。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