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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泽东诗词看毛泽东的文化自信与自觉

时间:2012年04月09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朱向前

  在毛泽东看来,广大的工农群众是最富有革命激情的历史主人公,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和中国革命的基本力量,也理所当然是新文化的主要表现和服务对象。因此,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是必须的。具体到诗歌而言,民歌是最接地气的地域文化和乡野文化的韵文化表达,来自百姓又为百姓喜爱,大可借鉴和学习。

  毛泽东第三次也是最正式地对诗歌公开发表意见是在1958年春天的成都会议期间。这是中共历史上一次重要的经济工作的马拉松会议,前后开了一个月。但自始至终毛泽东心情愉快,多次在会上作长篇讲话,还兴致盎然又别出心裁地给与会中央委员印发了如《蜀道难》(李白)、《咏怀古迹五首》(杜甫)、《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王勃)等历史上大诗人写四川的诗,要大家读点诗词,长点知识,说:“印了一些诗,尽是老古董,搞点民歌好不好?每人发几张纸,写写民歌,不能写的找人代写。限期十天收集,下次会议印一批出来。”在一次大会讲话中特地从民歌问题讲到中国诗歌发展的出路问题,指出中国诗的出路,第一条是民歌,第二条是古典,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出新诗来。形式是民族的,内容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对立统一(参见《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799页)。

  如果说前两次毛泽东还是以个人或诗人身份谈论诗歌(无论是口头揶揄新诗还是书面挑剔旧诗)的话,那么,1958年这一次则大不相同了,一是形式不同了,在党中央的正式会议上作正式讲话;二是身份不同了,以领袖名义郑重“指出”:“第一条、第二条……”毋庸置疑,无可商量。很显然,这决非他老人家心血来潮的信口开河,而恰恰是自1957年以来结合他自己的创作经验及多方回馈而深思熟虑又高瞻远瞩地得出的关于中国新诗出路的明晰结论:形式是民族的。而它的基础“第一条是民歌”,强调的是源头活水,是大众化,是普及,这和他《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人民文艺观”是一脉相承的。甚至更早,在1938年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他就提出了“文学的民族形式”问题,要求“把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结合起来,创造“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在毛泽东看来,广大的工农群众是最富有革命激情的历史主人公,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和中国革命的基本力量,也理所当然是新文化的主要表现和服务对象。因此,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是必须的。具体到诗歌而言,民歌是最接地气的地域文化和乡野文化的韵文化表达,来自百姓又为百姓喜爱,大可借鉴和学习。为此,毛泽东不仅作文章极讲求明白晓畅,要像鲁迅一样“多用口语”,就更“神气”。作诗亦如是,一是少用典,去深奥(除早期的《五古·挽易昌陶》《七古·送纵宇一郎东行》《虞美人·枕上》《贺新郎·别友》等几首抒发个人友情、爱情的诗作用典较多之外,此后作诗基本不用典了);二是多口语,更鲜活。如“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风景这边独好”,“江山如此多娇”等等。不胜枚举,明白晓畅,朗朗上口。我常说,毛泽东一个人看似在不经意间就轻而易举地完成了中国古典诗词表现当代生活的现代转型。其实并非如此简单,毛诗创作是有明确理念与追求的,而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

  “第二条是古典”,强调的是历史遗产,是普及基础上的提高,要分出一个“文野、高低、粗细”来。仅从形式上看,古典诗词的凝练隽永、短小精悍,整齐押韵、铿锵跌宕,把建筑美、音韵美集于一身,它不仅仅符合中华民族的审美传统与习惯,也符合整个人类的审美习惯与吟诵和记忆规律。往大里说,有唐诗宋词历经千年而传唱不衰有口皆碑,往小里说可举中国歌剧为例,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歌剧新作迭出,但最有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标志就是有唱段广为流传)我个人认为不过5部:《刘胡兰》、《白毛女》、《洪湖赤卫队》、《江姐》、《党的女儿》。而这5部歌剧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唱词的民族化(当然也包括音乐的民族化),当然,这个民族化指的就是毛泽东说的“民歌”加“古典”的大体整齐押韵的歌行体或新民歌体。而与之不同的“外来体”歌剧,题材、主题可能不错,但歌词太不讲究对仗、韵脚,一味自由散漫、长短不拘(如宣叙调、咏叹调之类),结果往往是湮没无闻,甚至自生自灭了。于此我还想到自己年轻时有过10年学习写诗的经历,曾经下功夫背过“三李”“苏辛”,也背过莎士比亚、雪莱、拜伦、惠特曼、歌德、普希金、泰戈尔,甚至艾青、徐志摩。而今30年过去了,前者还略有记忆,后者充其量只剩得一鳞半爪了。由此观之,表面看来,民歌加古典创化出来的民族形式,一是便于接受,流传广泛;二是便于记忆,影响深远。而再往深里看,恐怕还有一层,那就涉及到汉字及汉字思维了。由于汉字结构的独一无二的象形与会意,常常造成一字多形多义的效果(比如一个“明”字,左日右月,我们一看到它,首先想起一个太阳,然后又想起一个月亮,太阳加月亮,当然大放光明,三重形象叠加,何其丰满、充盈、生动)。早在1908年,美国语言学家范尼诺萨就曾著文阐述汉字的象形所造成的动感,所包含的具体图画和多词类功能;因其非抽象性,包涵浓厚的感性直观素材而最能表达诗的本质,“由于其记载了人的思维心态的过程而开创了语言哲学的新篇章”(转引自郑敏《一场关系到21世纪中华文化发展的讨论:如何评价汉语及汉字的价值》,《诗探索》1996年第4期)并对此“汉字思维”特点惊叹不已——汉字仅仅是“更能表达诗的本质”吗?范氏发现不正是今天西方有识之士开始频频叩问与推崇“儒教文明即将拯救人类”的先声吗?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