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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融资发展方向是版权质押贷款

时间:2013年05月25日来源:作者:黄威

  热播电视剧《那金花和她的女婿》的融资案例体现了影视企业与银行合作解决融资难问题的积极努力。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影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10年8月,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关于扶持培育广播影视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规定,在今后5年合作期内,中国进出口银行计划为广播影视企业提供不低于200亿元或等值外汇融资支持,为影视文化走出去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一举措开创了广电政府管理部门主导,与金融机构合作促进影视企业出口融资的新道路。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融资担保难、影视产品版权评估困难、银行的风险控制与影视企业拍摄周期相矛盾等问题,影视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影视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发展方向依然是版权质押融资。版权质押融资的瓶颈也是文化企业融资的瓶颈,因此,如果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突破这一瓶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结合前述案例,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解决以下3个问题: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要推进版权质押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在《物权法》和《担保法》中增加版权质押的相关规定,明确版权质押的范围、实现顺序和变动规则。允许版权所有者出让版权,对侵权行为明确处罚规定,对质押版权进行财产保护。

  其次,从行业层面来说,要发起成立版权价值评估机构,建立和完善影视版权评估体系。版权价值的评估是版权质押贷款的关键环节,因此,可先由影视行业协会发起成立版权价值评估机构,由影视著作权、投融资领域的专家学者、评估专业人士以及律师组成专业评估组,对贷款企业的质押版权价值进行评估,市场化、公司化运作,与银行共同制定版权质押的标准。

  最后,从企业层面来说,要加快构建影视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模式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控制系统。银行要深入了解影视文化企业,制定针对影视企业特点的贷前审查、贷时监督、贷后管理等政策,制定并采取一系列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此外,还要积极开发影视版权授权费、版税、许可使用收益质押权业务,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

  (本文作者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