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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富:做好维权工作是文联工作的要务

时间:2012年08月31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李景富(中国影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参加中国文联举办的这次维权工作研讨班,深感受益匪浅,不虚此行。最重要的收获是,通过听取李前光书记的重要讲话,听取上海市文联、江苏省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等单位的经验介绍,自我消解了文联手中没有行政权力,维权难以作为、难有作为、难能大作为的畏难、疑虑情绪,由衷地认识到:维权工作是文联工作职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文艺工作者对文联的殷切期望,也是对广大文艺工作者最实际、最贴心、最温暖的服务,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越加重要。

  我们要把以往被忽视的维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运用法律手段和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为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鼓与呼,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行与动。应当把维权工作当做新时期文联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文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此,提几点建议:

  一、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首先抓好组织落实。组织落实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目前,各地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多数没有建立专门的权保部门,领导是兼管,工作人员是兼职。如今,中国文联已经成立权益保护部,这就为各单位维权组织提供了参照和契机。对于中国文联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文联应当明确要求各单位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采取内设机构调整的办法,在行政编制序列内设置权益保护处。之所以要把权益保护处设在行政部门,是为了保证编制的相对稳定性,进而保证此项工作的持续性。对于各地文联,只要求参照中国文联的模式,建立权保部门,由各地文联自行解决申请或调整编制的问题。

  二、要做好权保工作,应当建立专业化的维权法务队伍。权保工作法律性强、程序性强,文联系统应当聘请一批名律师组成律师团,与一些司法机构建立法律合作关系,并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专利、版权、文化、新闻出版管理等部门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广泛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使维权工作从法律、政策、行政等方面都得到强力支持,提高维权工作的质量。各单位都应当通过招录法律专业人员、聘请法律顾问等形式,尽快建立自己的维权专业团队。

  三、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积极推动文艺立法。全国总工会有《工会法》,全国妇联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国残联有《残疾人保障法》,他们维权的作用很大,在社会的影响力也很大。文联系统应当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动员各地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从本地本行业的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制定各自的行业规范、权益保护章程的文本,先试行再完善,逐步推进到中国文联整体推出文艺法的建议案,通过“两会”向国家建言献策,最后实现文艺法的出台。一旦有了法,我们就可以更好地依法维权,使权保工作逐步法制化、规范化。

  四、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主动亮旗亮剑。过去,文艺界的维权工作群龙无首,文联维权的作为只不过是偶有表现,远未形成一定的影响和权威性。现在,中国文联有了权益保护部,整个文联系统乃至文艺界就有了维权“总指挥部”。权益保护部不仅要向社会亮旗,告知公众自己要代表文艺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向社会亮剑,彰显自己有能力为文艺工作者维权。也就是说,从现在起,要密切关注文艺界的权益保护现状和动态,通过专业的渠道、专业的团队、专业的方式,力争维权成功。事实是最好的宣传。文联敢作为、善作为、能作为,很快就能在社会上和文艺界内产生巨大影响力,一但形成“要维权,找文联”的共识,文联的维权工作就会由星星之火迅速形成燎原之势。

  五、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重视抓好维权宣传。维权工作必须一手抓普法宣传,使维权知识家喻户晓,一手抓法律诉讼。为了增强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文联系统应当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网络,开设维权专栏专刊,通过专家宣讲、个案分析、知识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维权知识,介绍典型案件,宣传维权经验。一些单位组织编写《文艺工作者维权手册》,有的定期编辑维权信息简报,这都是很好的宣传方法,坚持长久,必然会对维权工作的开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六、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建立文艺维权平台。文联系统应当申请维权热线,24小时开通,让广大文艺工作者随时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问题、反映需求、寻求帮助。应当建立维权网站或网上服务中心,与各地文联、各文艺家协会联网,积极热情地给文艺工作者提供创业、就业、择业指导,提供专业规范的劳动合同、协议文本示教,为体制外的文艺从业者代办“五险一金”手续、评定职称、审批出国出境手续等问题,关心残疾、患病人员,为受侵害的低收入文艺从业者提供法律援助,使广大文艺工作者真切地感受到文联维权工作带来的人文关怀。

  七、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加强经常性业务培训。我们首先要明确自身有什么权,比如,艺术家作品登记问题,如果国家有关部门不授权,我们能登记吗?登记后管用吗?其次就是要依法维权,不可无法维权、违法维权。素质的提高必须依靠培训。一是专业的法律培训;二是研究式培训,确定实际工作中的几个难点问题,发动大家动脑动笔,献计献策;三是案例式培训,结合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四是经验交流式培训,各地之间、各文艺家协会之间,信息共享,经验互学,共同提高维权水平。

  八、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树立大维权观念。以往我们往往侧重讲维护著作权,其实文艺工作者的权益是多方面的,有著作权,有专利权,有继承权,有物业权,有就业权,有名誉权,等等。因此,我们在维权工作中,应该拓宽视野,放眼整个权益圈,想文艺工作者之所想,急文艺工作者之所急,帮文艺工作者之所需。只要广大文艺工作者有合理诉求,或者是我们发现有可以帮助之人之处,都应当主动,切实当好文艺工作者的“娘家人”、“贴心人”。

  九、要做好维权工作,应当提高“一把手”的重视程度。维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具有很大难度的工作,建议中国文联择时召开维权工作专门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一把手”参加,以提高“一把手”对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只要“一把手”真正引起重视,领导班子很容易形成合力,维权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就可迎刃而解,许多棘手的维权问题也会得到强力推进,加快工作的进展。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