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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协:将权保重点放在音乐表演者权益保护上

时间:2012年08月10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

  鉴于在音乐著作权领域已经存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一成熟的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协经过调查研究,确定将今后的维权和调研工作的重点放在音乐表演者队伍上。

  对音乐表演工作者的维权工作存在保护表演者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组织机制有待完善、音乐表演者自身及受众法律与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网络、手机移动终端等新的传播方式对维护音乐表演者权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开展工作同时面临严峻的资金问题。

  在推进音乐表演者维权工作方面,中国音协将采取以下措施:

  呼吁推动保护表演者权益保护立法

  加强对表演者的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是至关重要的。中国音协将充分履行职能,凝聚会员以及中国音乐界广大的音乐表演者,并联合其他兄弟协会,特别是通过组织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有关部门加快有关表演者权益保护立法,为维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推动音乐表演者权益保护组织机制建设

  表演者权益保护的实现,要依靠集体的力量,争取更大的话语权,更加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目前,在中国音协分党组的领导下,拟发起成立下属的两个二级组织——“中国管弦乐工作者协会”与“中国民族管弦乐工作者协会”。两个组织的成立和运作将为推动音乐表演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建立提供有益的借鉴和促进作用。下一步,中国音协将在各门类音乐表演者维权组织的基础上,参考国际通行模式研究发起成立音乐表演者权利集体管理组织。与此同时,中国音协着手启动音乐表演者及作品数据库建设。

  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初期投入资金问题

  当前音协并没有专门用于维权工作的经费。面对开展工作所需大量的资金,中国音协除了利用现有的有限资金之外,还将采取灵活的方式,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和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

  加强针对会员和广大音乐工作者,特别是音乐表演者的法律宣传活动

  中国音协将发挥组织优势,通过研讨会、培训班、讲座、报刊网络宣传等方式,加大版权法律法规与表演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音乐工作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加强自身的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宣传法制,普及知识,提高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与尊重。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