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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3年08月26日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

文物博函〔2013〕1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珍贵文物尤其是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安全,2002年、2012年我局先后公布了第一、二批共计101件(组)禁止出境展览的一级文物名单。

  为适应出境展览文物安全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现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含青铜器、陶瓷、玉器、杂项等四类),列入目录的94件(组)一级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附件: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7月31日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