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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遭遇保护与开发“两难”

时间:2013年06月08日来源:新华网作者:

  新华网济南6月7日电(记者叶婧 潘林青)6月8日是中国第8个文化遗产日,这个始于2006年的纪念日,彰显了中国政府对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心。然而,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拆古镇,城市毁故居”正成为一些地方文保工作所面临困境的真实写照。

  眼下,山东济南正准备重建11年前被拆除的老火车站。1912年建成的济南老火车站曾是亚洲最大的火车站、世界上唯一的哥特式建筑群落,登上过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学校的建筑类教科书。

  中国的文化遗产中,得到重建的不只有济南老火车站,受古镇、古城旅游热的影响,“古镇古城重建”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一种风尚。据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吴必虎统计,中国有30多个城市正在或谋划进行古镇、古城修复或重建。

  在城镇化、工业化大潮中,不少文化遗产遭到破坏。2013年年初,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中发现,湖南岳阳、山东聊城等8个城市因保护不力,致历史文化遗存遭到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受到严重影响。此外,中国一些地方对于名人故居保护不力也备受诟病。

  根据中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766722处,其中,17.77%的保存状况较差,8.43%的保存状况差,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这些数据和案例都折射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不容乐观的现状。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文化遗产频遭破坏,往往是“利”字当头、“利”字驱使。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等多位专家告诉记者,一些地方打着“开发保护”“发展旅游”的旗号,古遗址上建起房地产,古建筑里开起大饭店,说到底就是“利”字当头,就是为了赚钱。

  此外,中国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加剧了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现在的城市建设过程中,一些‘没有名分’的文化遗产成为保护工作的盲点。”山东建筑大学副校长刘甦告诉记者,“没有名分”是指没有列入保护范围的文化遗产,它们大多不受《文物保护法》或相关法规保护,损毁这类文物不需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小、执法弱势等也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比如,2013年1月至3月底,在江苏南京一处房地产项目中,先后有6座六朝古墓被施工破坏,依据相关法规仅能“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明显起不到震慑和惩戒作用。

  2013年中国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值得庆幸的是,中国各界越来越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保护意识到保护形式都有了提高

  “相比于商业气息浓郁的凤凰、丽江,平遥古城自1997年成功申遗10多年来,城内仍保留了约3/5的原居民和外来经营者在古城内和谐共处。”刘甦告诉记者,一味“破旧立新”只会重走“破坏性开发”的老路,在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只要措施得当,鱼与熊掌完全可以兼得。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