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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报]推动城镇化建设应注重古村落保护

时间:2013年03月25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户思社

  城镇化也只是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但并不等于全部进入城市。留下来的村民,是古老文化的守望者和沿袭者,他们的感受应该被尊重、他们的生存状况值得关注,他们的生活应该和城里人一样得到同步的改善。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各种水利移民、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移民过程中,一些古老村落已经不可避免地解体或遭到破坏。但是,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传统的宗法制社会形态,虽经历了剧烈的时代变迁,却依然在相当程度上保留着它的基本样貌(特别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如从古至今延续的村落名称、延续千百年的姓氏、宗族结构、古老的农舍、村街、水井;老树、老牌坊、老宗祠;以及庙宇、戏台等。在城镇化建设中,古老村落以惊人的速度解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村庄名称的消亡。在村、乡、镇之重新规划管理区域后,一些村名就此消亡。而这些古老的村名,大多存在于我们的二十四史中,存在于历代的文章典籍之中,其名称一旦消失,它就永远地与历史文献割裂。

  无形文化遗产的消亡。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了数十年的农民工潮,将土地和它的主人关系彻底割裂。如今50岁以下的男姓村民已经没有人能够讲述他们村落的故事了,留守的女村民又多为外来人,只有70岁左右的男姓才能够部分地讲出古老村落、古老宗族的历史。这些故事的主人除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老去外,在城镇化过程中也将随子女进城养老,从而永远地离开故事的发生地。这是一种不易被觉察的、隐形消亡的文化遗产。

  有形文化遗产的消亡。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一些传统的古老的自然的村落有可能因此被彻底的边缘化而自然解体、衰落、甚至废弃。

  中国城镇化的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如何在尊重历史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留文化遗存,还要在下面这些方面下大力气:

  应该特别留意村落名称的变更。以县为单位在新一轮乡镇、村的结构调整规划中,应尽可能以有效地变通方式使得原有村名得以保留。

  与城镇化同步启动村志(包括宗族史)的编撰规划,其中包括有计划地、成规模地采访高龄老人并记录他们的口述。

  应特别重视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古老的自然村落的保护。老房子、老村街、老树、老井、老戏台,尤其要注重对于自然村落格局原貌的保护。这并不意味着仅仅重视那些已经被遴选出的文化古镇,而更应该重视古朴的自然村落。

  另外,不应放弃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也只是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但并不等于全部进入城市。留下来的村民,是古老文化的守望者和沿袭者,他们的感受应该被尊重、他们的生存状况值得关注,他们的生活应该和城里人一样得到同步的改善。如交通、电力、通讯的改善,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

  “城镇化”,既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历史在经历了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涌入后,也有可能会出现某种“反作用力”,即城市人口部分地向农村回流。日本战后在10年间城镇化率由28%激增为56%,到2011年城镇化率高达91.3%。针对大城市带发展过于集中而中小城市和农村“过疏化”现象,日本政府在工业化成功后投入大笔资金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小城市和农村发展。目前,日本各地大搞“地域振兴”,发展特色旅游,开发民俗工艺品等等,面对日趋加重的老龄化趋势,不少地方还把目光转向了退休后的人群。目前,中国城市周边农村不乏“告老还乡”的城市退休人员。他们选择或阶段性地或长期地居住在家乡,这种趋势在渐渐扩大。还有一些老年的有车族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寻找周边环境优越之地租农舍或置房居住。吸引这些人的不仅是乡村新鲜的空气,还有留存在已经走出土地的人们记忆深层的、不管走多远都令他们魂牵梦绕故土。因此保护古村落,就是保存中华民族的一份集体记忆,就是保存农业文明样貌,就是保存文化的永久活力。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在未来在这块人口众多的土地上创造城市发展和乡村建设双赢的空间。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