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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大力强化文联和文艺工作

时间:2013年03月20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李 琦

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逐步增加经费投入 鼓励广泛成立基层文联组织 

云南省委大力强化文联和文艺工作 

  中共云南省委近日下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文联和文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文联和文艺工作的各种保障措施和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省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大力弘扬“云南精神”,精心组织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文艺精品,培育壮大文艺人才队伍,开展文艺惠民活动,为推进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云南省委在《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云南省文艺创作实力要明显增强,在全国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艺名家、创作群体和精品力作,文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文艺发展的主要指标在西部地区全面领先,把云南省建设成为民族文艺繁荣发展的示范窗口。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云南省各文艺门类的优势,把云南省丰富深厚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生态文化、时尚文化、边屯文化资源转化为文艺精品。组织实施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工程、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一县一品”文艺品牌工程,精心打造云南文艺品牌。

  《意见》提出以完善基层文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文艺和文联体系建设,夯实群众文艺发展繁荣基础。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一批各具特色、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文艺家之家。用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艺活动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推动文化热在基层、亮在基层、暖在人心。加大建设力度,使云南基层文联建设走在西部地区前列。

  《意见》还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文联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文联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选好配强各级文联领导班子,给予文联组织招聘、调配、扶持特殊人才和优秀文艺家的特殊优惠政策。各级人大、政协要积极推荐并适当增加德艺双馨、有一定影响的文艺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机构设置健全、运转有序的全省文联工作体系,建立一套职责清晰、工作规范、效能显著的业务工作标准,提高文联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和履行各项职能的能力。全省各州市、县(市、区)都应成立文联组织。鼓励各行业、各部门、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部队、街道、社区成立文联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校园、企业、军营、社区文艺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文艺的良好风尚。逐步增加对省文联事业经费的投入。力争经过3至5年,使全省文联工作的经费得到增加,办公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得到充实。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快云南文苑建设步伐。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加强对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和协调,精心组织好“云南杰出艺术家”评选工作,抓好“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云南省德艺双馨文艺家”、“云南省文艺基金创作奖”等常设性文艺奖项的管理和评选,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励和支持优秀文艺人才脱颖而出,为全省文艺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意见》中还就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加快云南文艺“走出去”等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

  《意见》下发后,云南省文联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老文艺家进行初步学习,并就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问题发出了通知,要求全省文联组织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查找与《意见》中各项要求的差距,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全面推动云南省文联和文艺工作繁荣发展。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