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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与刽子手》:一戏融入三剧种

时间:2012年12月31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乔慧斌

  12月25日,自由体实验大戏《秀才与刽子手》在北京长安大戏院上演。该剧由中国戏曲学院导演系2009级戏曲导演本科班联合舞美系部分师生主创排演的自由体黑色幽默实验毕业大戏。

  “从名著入手,向经典学习”,这是导演系进行毕业创作时在选择剧本上的一个基本原则。本剧是根据戏剧家黄维若的同名话剧改编创排的,讲述了热衷科举的秀才徐圣喻困顿科场十数载,落得家徒四壁,孤身一人。住在街对面的刽子手马快刀,嗜杀如命,把杀人剐人当成得意无比的事业。可一日,朝廷宣布废除酷刑和科举,两人如遭雷殛。醉哭一番后,心灰意冷的马快刀便辞了工作开起肉铺,没有了科举晋升之路的徐秀才最后沦落到马快刀的肉铺里当伙计,后来,两人成了至交。

  本剧旨在对人的心灵问题进行哲学探讨,具体说是探讨异化和人的悲剧关系——人在一个不合理的环境下,在制度、他人、还有自己的作用之下,精神被扭曲,被变形,从而走向自然与合理人性的反面。

  从话剧改编为戏曲剧本的难度远比戏曲剧种之间的相互移植要大,如果导演构思,场面调度,舞台节奏处理不好的话,就会被人指为“话剧加唱”,因此,争取“戏曲化、风格化、现代化”是这次该剧的创作追求。况且,导演系毕竟是中国戏曲导演实践教学的重要单位,创作毕业剧目,一是要将几年的教学成果付诸场上,一是要学生把握导演创作时对剧本的理解与深层思考上。因此,在对这出戏的创作上本着学院派严谨、规范的创作风格,力求把重点放在戏剧本身深厚的哲理和带给观众的无尽的思考上,在艺术形式方面既保留了戏曲本身最精华的程式性、歌舞性、虚拟性特点,又大胆展开思路、发挥想象、勇于创新,打破“一个剧种、一演到底”的常规表演模式,首次尝试“以角色性格定剧种”的表演形式,使得一场戏中同时出现广东粤剧、安徽黄梅戏、山西晋剧3种剧种,让观众在欣赏传统戏曲艺术的同时切实感受这些不同剧种的风格差异。为了更加强化“怪诞”的特点,本剧首次借鉴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建传统戏曲——“高甲戏”中木偶丑的表演特色,在“高甲戏木偶、傀儡戏”丑角名家杨志成先生指导下,把“高甲戏”木偶丑“夸张、变形、幽默、怪异”的艺术特点糅进剧中,使该剧中木偶的表演呈现出了“古拙而又逼真,抽象而又幽默”的风格,令人耳目一新。

  原作者、话剧编剧黄维若看后兴奋不已,称道改编和导演对于原作的解读比较到位,满台的青春朝气使得这个戏洋溢着十分浓厚的现代戏曲气息。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孙惠柱观看此剧后认为,改成戏曲的该戏比话剧效果要好,可以说这是一台真正的戏曲精品。他还邀请此剧参加明年的上海国际戏剧节。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