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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进一步理顺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时间:2012年07月23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郑荣健

各界专家在第五届中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论坛上呼吁

进一步理顺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我一直有一个梦想,让古老而年轻、古朴神秘而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在现代文明的海洋里面恣意徜徉,在穿越时空的轮回里展翅翱翔,飞向千百年来所有人向往的神圣殿堂。”在日前由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支持,民盟中央文化委员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论坛上,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沈培平的演讲十分动情,听者更报以了热烈的掌声。

  某种意义上,这道出了许多人对民族文化的梦想。很可能,那意味着一片从未到过的土地,一个遥远的村寨,一段古老的说唱歌谣,却跟我们有着无法摆脱的联系。在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这些似乎渐渐模糊的记忆已成为我们的乡愁,如何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也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从“文化资源大国”到“文化强国”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我们的文化建设已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在论坛主旨演讲中所说的,“我们已然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但我们还不是文化强国,我们只是文化资源大国。”

  中华文明泱泱五千年,在56个民族的大家庭里,地理人文丰富多彩,文化辉煌灿烂。据统计,自2003年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国家先后公布的三批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项目就占了515项,是项目总数的42%。截至2011年,热贡文化、羌族文化、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迪庆民族文化、大理文化5个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先后获批成立。这些举措,对保护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盟中央文化委员会主任、著名作家梁晓声认为,“我们的民族文化概念是大中华文化概念,是包括汉民族在内的56个兄弟民族组成的大中华文化共同体。”但从“文化资源大国”到“文化强国”,这是一个质的跨越,显然不能一蹴而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本次论坛组委会执行主席陈忱表示,本次论坛就是希望能在我国民族文化发展“多元一体”整体格局的意义上,就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进行研讨、论证、调研。

  事实上,早在2002年的首届中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论坛提出“民族文化产业”概念时,与会专家就争议激烈;时至今日,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所涉及的传承与创新、保护和开发等方面,依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由于少数民族文化往往地处边陲或偏远地区,或经济欠发达,文化创造者或拥有者缺乏保护的动力和自觉;或受到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不合理开发破坏了原生文化的完整性,民族文化流失的现象较为严重。

  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支持、专家指导和民众参与

  上半年,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与民盟中央联合调研组一行前往云南,对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研究。期间深入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的山区、村寨、茶园等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地,走访了佤族、拉祜族、布朗族、傣族群众生活的村寨。据陈忱透露,如何理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仍是突出的问题。

  地处怒江和澜沧江大峡谷的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虽保存了较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但当地没有飞机场,距离昆明市600多公里,核心景区丙中洛距昆明市900公里,而神秘的独龙江流域每年只有一半时间勉强通车。这虽然有利于较好地保存民族文化的原生状貌,当地的经济发展却受到极大限制。

  “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首先要尊重当地人消除贫困、改善生活、发展经济的愿望,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条件更好地保护文化;民族文化保护不能没有钱,也不能眼睛里只有钱,保护是基础,开发是手段,发展是目的,民族文化保护要依靠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要有专家学者的指导,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支持和投入,最终形成有序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张梅颖认为,贫穷绝不是对民族文化的保护。

  加强立法是保护文化多样性根茎的有效保障

  近年来,我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政策性的保障和政府的资金支持均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说,在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与会专家也透露,尽管物质的、可见的投入极大改善了民族文化存续的条件,却也产生了不好的现象,比如民俗村建设、文化旅游、民族文化包装的同质化倾向越来越严重。

  而有的地方利用政府权威和资本强势操纵文化,文化创造者和拥有者的地位被边缘化,资源和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文化多样化根基被破坏。这样的现象让与会专家痛心疾首,呼吁要加强立法,保证文化创造者和拥有者不被边缘化。

  北京师范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刘夏蓓认为,同质化实际上反映了一个人才短缺的问题。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多种知识背景的人才,既要懂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又要懂产业发展,在政策、法律和经济等方面都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因此她建议,可以建立产学研一体的民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框架,并开展相关培训和资格认证。

  “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政策性保障要到位,但仅靠行政手段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推进立法性保护,既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又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最终做到让当地老百姓,尤其是本民族群众从中受益,感到温暖。”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党委副书记、《中国作家》杂志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说。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