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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报]《收获》拒转载,不当“叫花子”

时间:2012年06月01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关戈

  下游喝水,竟真的搅浑了上游的水质,这不是狼和羊的寓言。最近,著名文学刊物《收获》杂志主编程永新猛烈开火,批评文学选刊不打招呼马上转文和损害原创的做法,更称转载稿酬像“打发叫花子”。创刊于1957年、被人们称为“时代晴雨表”的大型纯文学双月刊《收获》杂志也正式宣布,将对文学选刊关上转载的大门。

  《收获》为什么会突然发飙?据业内人士透露,“文学原刊发行量日渐萎缩,与选刊挤压关系很大”。而这种“挤压”,实际上包含了“同步转载”、转载稿酬像“打发叫花子”等众多原创文学期刊“不能承受之重”。从审阅、商讨到删改、刊出,原创被“同步转载”挤占发行、被低稿酬和不告知“羞辱”,辛苦万分却得不到原创的尊严;从55年风雨历程,到确立其大型原创纯文学品牌,如今《收获》却遭遇转载蚕食,难怪有“士之怒”。

  从目前的态势看,《收获》之怒显然已引起了关切。从专家评议到刊物自身的思考,事情正在一个焦点之上发酵:在保护原创和最大化实现公共传播之间,我们为何如此拿捏不定?从今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引起原创音乐界之强烈反弹,到如今的拒转载事件,这像是一个近乎无解的悖论,让原创者、原创品牌自觉不自觉地少了几分创造的积极性,也让转载、出版乃至影视改编的从业者在此模糊地带里浑然不知身置规范于何地。长此以往,则转载必更囫囵,原创也必更加懈怠,原创品牌遭致损毁,斯可痛也。

  长期以来,原创文学期刊与文学选刊几乎相安无事,你唱你的主角,我跑我的龙套,一台戏唱得倒也算和谐。文学评论家白烨说:“文学选刊有其正面作用。”其正面作用,主要指扩大作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也许正因如此,原创文学期刊和文学选刊并存且归属同一主管单位的现象并不鲜见,比如《北京文学》与《中篇小说选刊》等。但社会在发展,文化稀缺已渐被日益繁多的文化品类所取代,因稀缺而对原创严肃性的尊重被商业蚕食和消解。《收获》拒转载所折射出来的,恰恰是“正面”之外的“无序”,以及在此背后报刊繁多、竞争激烈和社会传播手段日益发达致使原创保护愈加困难的业态环境。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期刊杂志行业迅猛发展。有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5年,各类期刊杂志数量增长了超过10倍,从930种增长到9468种,至今更是超过万种;尤其是近年来网络日益发达,各类电子刊物、网络转载也渐受青睐,发展迅速。这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使原有的、相对平稳的原创与传播的关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收获》拒转载,可说是这一冲击的阶段性爆发。无论是否“剑走偏锋”,最起码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契机、一种启示,让我们猛然惊醒:为了更好地保护原创和实现有效文化共享,是时候去重新梳理、审视和厘清原创与传播的各层关系了。

  原创作者、作品最初刊发方、转载方、改编使用方,这是作品呈现于世人面前的链条相关方。从使用方不告知、低稿酬肆意选用、转载乃至改编等失守严肃的“操作”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某些“传播”已不像过去那样冠冕堂皇。“扩大传播”成为一个缺乏指标又很容易被商业绑架的幌子,占据实现文化共享的道德高度,让原创一再受伤。新的业态环境,使原刊和选刊“你挑水来我浇园”的传统模式遭遇挑战,“炒菜的”不如“摆席的”,《收获》用拒转载表明“别说我不在乎”;而从转载、选用到改编,越来越多维的原创“使用”模式,更使在保护原创和扩大传播之间设立规范刻不容缓。总之,我不是叫花子。

  对精神文化生产而言,原创之获得尊重,甚至比获得的实际利益更重要。《收获》之拒转载,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生态上的保护水源。否则的话,伤害原创,破坏培植创造精神的氛围,则不啻于涸泽而渔。当原创疲软、原创品牌被湮没,文化的传播成为没有骨架、没有标志的软体动物之时,我们除了“千篇一律”还有什么?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