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文艺生产也要戴好“安全帽”
影视安全生产事故部分案例
◎ 2011年,电视剧《民国恩仇录》剧组在拍戏时楼层突然坍塌,导致20名演职人员受伤。
◎ 2010年,电视剧《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剧组在拍摄爆炸镜头时发生事故,造成两主演selina、俞灏明大面积烧伤。
◎ 2009年,电影《赵氏孤儿》举行开机庆典时发生坍塌事故,近200人从1米多高的看台摔下,导致多人受伤。
◎ 2008年,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剧组在拍摄一场战争场面时突发爆炸,造成1人死亡,另外两人受伤。在接下来的拍摄中,剧组临时搭建的廊桥垮塌,致使38名群众演员受伤。
上海艺联开展影视安全生产状况调研发现,影视安全生产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缺位、制作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特技人员大多无上岗资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
近年来,国内影视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在对演艺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同时,也对影视生产企业和影视产业产生了不良影响。不久前,针对以上问题,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经过深入调研,出台了目前国内首个影视安全生产方面的调研报告——《上海市影视安全生产状况调研报告》,对影视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解读,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日前,就相关问题记者对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副主席、调研课题组组长沈伟民进行了采访。
影视安全生产问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但是国内还没有相应的机构对其进行系统梳理,亦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对其进行规范。沈伟民说,这也是上海艺联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题调研的主要原因。近几年,影视生产方面出了不少事故,这就反映出了一个问题:演职人员在拍摄的过程当中,由于没有一些规范的硬性规定,往往会遭遇意外的风险和伤害。他说,上海艺联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演员的合法权益,当然也包括了影视演员在拍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站在这个角度上,需要了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查找出其产生的症结和发生的原因,进而提出一些建议,研究出解决的办法,为艺联会员和广大演艺工作者争取话语权,让他们在拍摄过程当中有安全保障,做到有备无患,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据悉,自2011年初立项以来,课题组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实地走访了在上海的10多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国有和民营影视生产单位、影视拍摄基地,与制片方、导演、演员等进行交流,并组织艺联会员进行座谈,集合工作在影视生产一线的各方专业人员在安全措施上的意见和建议,以求全方位地对影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管理措施的情况,影视生产企业和影视拍摄基地对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管理措施、应急措施进行了解和掌握。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除了规范影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缺失以外,很多制作单位和演员的安全和权益保护意识较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沈伟民表示,各类影视制作企业对安全生产比较重视,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差别较大。国有影视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比较重视,有较完备的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和应急机制,而民营影视生产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几乎空白。有些制作单位为追求销售和盈利,往往单一使用大牌明星。一部影片的摄制,大牌明星的片酬通常占去了总投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资金,制作方就压低制作费用降低拍摄成本,而安全生产的措施和有关规范是往往被忽略的环节,几乎没有安全保障的投入。此外,演员的维权意识也不强。因为影视剧组属临时机构,没有主体资格,所有的演职人员都是临时组成。替身、特技人员、灯光师、烟火师及助手和大批的群众演员都是剧组的“临时工”,除了核心的操作人员,大多没有相应的上岗资格,很容易出事故。
(编辑:子木)
